科室: 肝膽胰外科 主治醫師 陳雲飛

  肝血管瘤是一種良性腫瘤,尚無證據表明其有惡變可能。由於血管瘤至今尚未發現確切有效的藥物治療方案,外科治療是主要的治療選擇。外科治療作為有創治療手段有一定的風險,用於治療短期內不會威脅病人生命的良性腫瘤時應該經過慎重考慮、仔細評估後方能進行。
  事實上大部分的肝血管瘤病程長而且非常穩定,只有很小部分需要進行外科治療。對於直徑≤5 cm且無症狀的肝血管瘤病人無需任何治療,這一點已達成廣泛共識,有學者甚至認為考慮節約醫療資源可不予隨訪觀察。而對於直徑>5 cm的肝血管瘤是否需行手術切除,需要進一步評估。
  1、治療指徵
  嚴掌握肝血管瘤的外科手術適應證,具體包括:有與血管瘤明確相關的嚴重症狀;不能排除惡性;腫瘤破裂出血;腫瘤迅速增大;出現 Kasa-bach-Merrit綜合徵等併發症。
  肝血管瘤最常見的臨床症狀為上腹部疼痛不適,這可能和瘤體壓迫Glisson鞘、瘤體內梗塞或出血等有關。但僅僅根據此項症狀作為手術的適應證是值得商榷的,因為消化道潰瘍、膽囊結石、食管反流性胃炎、腸易激綜合徵等其他可能伴隨的消化道疾病也可引起類似症狀,同時部分病人由於精神負擔過重也會出現腹痛症狀,因此臨床上有時難以明確症狀與肝血管瘤之間的因果關係。

  同時,大部分肝血管瘤病人外科處理後症狀改善比較滿意,但約25%的病人術後仍存在腹痛等症狀。因此對於這類病人,應首先排查其他疾病,仔細甄別,並予以心理疏導、適當的鎮痛治療,切不可僅根據病人主訴即盲目選擇手術治療;即便最終選擇手術,也應告知有可能症狀不能獲得改善,以免術後落入兩難境地。前面已經提到無論血管瘤大小,只要是無症狀或輕度症狀的病人均無須治療,定期隨訪即可。但對於體積巨大且生長迅速、位於肝包膜下的病人,有自發性或創傷性破裂的潛在性危險,可作為手術的適應證。但是如何具體界定生長速度仍然存在爭議,有人認為當瘤體直徑>5 cm且生長速度為每年瘤體直徑> 2 cm時即可行手術治療。
  2、治療方法的選擇
  肝血管瘤的治療方法多種多樣,包括血管瘤縫扎術、肝動脈結紮術、血管瘤剝除術、肝切除術、肝移植術、肝動脈介入栓塞、射頻消融甚至藥物治療等。隨著外科技術的發展,血管瘤縫扎術和肝動脈結紮術現在多已不常用。肝移植術主要適用於瀰漫性或無法切除的、已出現肝功能失代償或併發Kasabach-Merritt綜合徵的巨大血管瘤,受限於供體短缺更是極少應用。針對肝血管瘤治療的藥物如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抑制劑索拉非尼、貝伐單抗等僅見個案報道,其療效尚在探索之中。目前臨床應用最多且療效最為確切的治療方法仍然是外科手術切除包括血管瘤剝除和肝切除。另外隨著介入技術的發展,肝動脈介入栓塞和射頻消融等治療方法具有微創、恢復快、併發症發生率低等優點,在臨床應用中越來越廣泛。需要明確的是,無論選擇哪種治療方法,治療的適應證和手術切除適應證都是一致的,絕不能為了所謂的“微創”和“療效”而放寬適應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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