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為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治療提出瞭如下的定義:對所患疾病已經治療無效者積極的、全面的醫療照顧。目的是使患者和家屬獲得最佳的生活質量。
不能治癒的患者應得到進一步的姑息治療和合理的醫療照顧,但由於人們傳統觀念對癌症和死亡存在偏見,加之現有的醫療制度和條件所限,對晚期癌症患者基本上處於一種束手無策的狀態,致使大量晚期癌症患者得不到合理的治療和妥善的安置,而蒙受癌症所帶來的極大的身心痛苦、經濟損失、家庭不寧、增加了社會和工作單位的負擔。
當因抗癌治療不再獲益而終止抗癌治療時,這時我們的目的就是讓晚期癌症患者活得更好、甚至還能活得更長的姑息治療策略就成為了主導。
姑息治療又稱為舒緩治療。姑息治療的基本概念是對生命受到威脅的癌症患者進行積極全面的醫療照顧;承認生命是一個過程,死亡是生命的終點;主張既不加速死亡也不延緩死亡。
癌症姑息治療反對放棄治療;反對過度治療;反對安樂死;反對任何不尊重生命的做法。
癌症姑息治療的目的是改善癌症患者的生存質量;幫助癌症患者以較平靜的心境和較強的毅力面對困難;幫助癌症患者積極生活直至死亡;幫助癌症患者家屬面對現實,承受打擊。
姑息治療的主要任務是緩解癌症本身和治療所致的症狀及併發症,減輕患者的軀體痛苦和心理負擔。簡單的一句話:讓患者活得有質量,走得有尊嚴。
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治療,並不限於一般概念的“醫療”,還應包括解決患者及家屬一系列心理、情感的、精神的、社會的需要等問題,使他們在機體上、特別是精神上和心理上得到充分的治療,精心的護理和安慰。
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治療,不僅需要專業醫護人員、患者及家屬的直接參與,而且還需要心理學和社會工作者以及一大批志願者的共同努力。
總之,晚期癌症患者的姑息治療旨在改善他們的生活質量,使其儘可能以一種輕鬆的心境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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