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詢的定義和心理諮詢工作者的要求
諮詢是指商談、徵求意見、尋求別人幫助。Riesman定義為:諮詢乃是通過人際關係而達到的一種幫助過程、教育過程和增長過程。即通過諮詢給來訪者以幫助、教育,使他們獲得益處。因為諮詢是一個過程,因此,諮詢需要多次,每次常需持續一段時間。
根據“美國哲學百科全書”定義,心理諮詢是:
1、主要著重正常人;
2、對人的一生提供有效的幫助;
3、強調個人的力量與價值;
4、強調認知因素,尤其是理性選擇和決定中的作用;
5、研究個人在制訂目標、計劃及扮演社會角色方面的個性差異;
6、充分考慮情景、環境因素,強調人對環境資源的利用,以及必要時改變環境。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關於心理治療與心理諮詢工作者註冊資格的規定:
1、具有中國心理衛生協會或中國心理學會(以下簡稱兩會)會員資格,並向兩會提交申請(非兩會成員如符合下列條件,也可參照本規定向兩會提交申請);
2、具有心理學或醫學高等學歷(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或通過兩會有關附加考試;
3、嚴格遵守兩會所制定的有關心理治療與心理諮詢工作者道德準則;
4、心理健康,並且符合下列5-8條條件者;
5、必須具有至少兩年,每週不少於4小時的心理治療與諮詢臨床實踐經驗;
6、必須獲得兩會認可的培訓機構或培訓專案的心理治療與諮詢培訓證書(其中培訓課程或培訓專案的實踐不得少於3個月);
7、至少完整地作過5-8例來訪者治療或諮詢,並能提交2例以上經8次以上系統治療或諮詢的完整案例;
8、通過兩會的心理治療與心理諮詢專業知識的考試(包括心理治療與諮詢的基本概念、心理障礙、心理診斷、心理測量、治療過程、治療關係、治療晤談,以及心理分析、行為治療等學派的理論和技術,幷包括案例分析和制定治療方案等內容)。對不具備心理或醫學方面高等學歷的人士,將加試有關心理學方面的基礎知識。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