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內分泌科 副主任醫師 馬明福

       根據丹麥的一份研究報告,妊娠早期避免抗甲狀腺藥物的應用可減少新生兒先天性缺陷的可能性。
  來自奧爾堡大學醫院的StineLindingAndersen和PeterLaurberg說道:“內科醫生在應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年輕女性相關疾病時,應意識到對以後妊娠的影響。對於懷孕女性應儘早停用抗甲狀腺藥物。”
  甲亢會嚴重影響孕婦健康和胎兒的發育,但妊娠早期應用抗甲狀腺藥物可導致新生兒出生缺陷。目前指南推薦妊娠早期應用丙硫氧嘧啶(PTU)治療,以後改為甲巰咪唑/卡比馬唑(MMI/CMZ)。
  Andersen博士和同事對丹麥出生登記、丹麥國家處方登記及丹麥醫院登記資料進行分析以確定在普通人和孕婦中以上這些抗甲狀腺藥物與出生缺陷、粒細胞缺乏症、肝衰竭的相關性。
  近30000人服用抗甲狀腺藥物,大多數接受MMI/CMZ(n=27281)治療和很少一部分(n=5895)接受PTU治療。
  普通人群中MMI相關副作用約為PTU相關的副作用發生率的兩倍,但是在1月27日線上發表在《臨床內分泌代謝雜誌》上研究中寫道這種發生率相差近五倍。
  接受PTU(0.27%)治療粒細胞缺乏症發生率顯著高於接受MMI/CMZ(0.11%,P=0.02)治療,而肝衰竭發生率在接受PTU(0.05%)和MMI/CMZ治療(0.03%,P=0.4)間無顯著差異。

  相較於一般人群,抗甲狀腺藥物相關性粒細胞缺乏症和肝衰竭在孕婦中並不常見。
  2206名應用抗甲狀腺藥物的孕婦中,35%的新生兒伴有出生缺陷(340例/10000例暴露抗甲狀腺藥物)。
  Andersen和Laurberg寫道:“我們建議接受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女性在孕期加強相關測試。如果結果陽性與醫生溝通後停止使用抗甲狀腺藥物。如果內科醫生觀察到女性甲亢症狀緩解,我們推薦停止甲狀腺藥物觀察且每週進行甲狀腺功能檢測直到妊娠中期。”
  他們同時建議:“如果在妊娠早期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必不可少,我們推薦應用PTU。如果患者計劃懷孕,甚至到懷孕前也可以考慮PTU治療。如果妊娠早期後,仍需要抗甲狀腺藥物治療,內科醫生可選擇繼續PTU治療或改為MMI/CMZ治療。”
  Andersen和Laurberg總結到:“妊娠早期對甲狀腺醫生同妊娠後期對產科醫生一樣同等重要。未經治療的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可使妊娠變得複雜,內科醫生應小心管理和控制。但是,接受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女性在妊娠早期加強篩查及臨床指徵的評估可減少抗甲狀腺藥物導致的不良事件發生率。”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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