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疼痛科 主治醫師 卜曉宇

  頭痛是臨床常見的症狀之一,其型別繁多,病因尤為複雜。雖然許多頭痛起源於或位於頸、項、枕部,但頸椎或頸部的疾患沒有被認為是引起頭痛的最常見原因。因為在幾乎所有大於40歲人群中都存在頸椎退行性變,頭痛部位及X線檢查發現頸椎退行性變被作為似是而非的頭痛原因,而大範圍的對照試驗研究顯示,這種改變也廣泛存在於無頭痛的人群中。隨著對頭痛不斷研究,越來越多的學者發現頸部疾病也可以導致頭痛,於是開始了頸源性頭痛的系統研究。

  定義及診斷標準

  儘管如此,這類疾病仍存在很大爭議,甚至連診斷術語“頸源性頭痛”也未得到普遍接受。其他術語包括頸性頭痛、頸性偏頭痛、頸源性綜合徵、枕大神經痛、枕部頭痛、第三枕神經痛及嵴柱源性頭痛等。包括國際頭痛協會、國際疼痛學會、頸源性頭痛國際研究組及世界頸源性頭痛協會在內的學術機構對頸源性頭痛的定義尚未達成共識。這些團體就頭痛為單側還是雙側、影像學研究的重要性及相關因素的關聯性意見不一。

  與偏頭痛和緊張型頭痛相比,頸源性頭痛在字面上似乎從解剖及生理上更易理解和接受,但從上述簡單的歷史回顧可以看出,由於未達成共識,這一概念未被廣泛接受。Sjaastad領導的頸源性頭痛國際研究組將頸源性頭痛定義為由頸椎和/或頸部軟組織的器質性或功能性病變所引起的以慢性、單側頭部疼痛為主要臨床表現的一組綜合徵,疼痛性質是一種牽涉痛,特別強調診斷性麻醉阻滯是頸源性頭痛診斷標準之一。而國際頭痛協會在2004年的頭痛疾患分類標準第二版中將頸源性頭痛作為歸因於頸部疾患的頭痛的一個亞型進行分類,而將第一版中作為頸源性頭痛診斷標準之一的咽後腱炎作為與頸源性頭痛並列的亞型進行分類,同時將歸因於顱頸肌緊張異常的頭痛作為與之並列的亞型,而將伴顱周壓痛或頸筋膜壓痛點的頭痛歸為緊張型頭痛亞型,將揮鞭傷所致頭痛單獨分類。

  國際頭痛協會新版分類標準將字面意義上的“頸源性頭痛”的內涵縮小,筆者認為這僅是分類更加細緻的結果,正如新版分類標準所做的說明,制定標準的目的不是去描述各個亞型,而是為了在頭痛與頸部疾病之間建立特定的因果關係。這兩個學術團體在國際上影響力巨大,因而造成國內外文獻中對頸源性頭痛的定義不盡相同,較為混亂,但畢竟只是概念上的內涵與外延問題,本質上無太大差別。

  鑑於目前定義及診斷標準較為混亂,筆者推薦在臨床工作中採用頸源性頭痛國際研究組診斷標準。內容如下:

  1、頸部症狀和體徵。

  (1)以下情況,頭痛症狀加重。

  ①頸部活動和(或)頭部維持於異常體位時;

  ②按壓頭痛側的上頸部或枕部時。

  (2)頸部活動範圍受限。

  (3)同側的頸、肩或上肢非根性痛(定位不明確),或偶有上肢根性痛。

  2、診斷性麻醉阻滯可明確診斷。

  3、單側頭痛,不向對側轉移。

  臨床表現

  頸源性頭痛多偏於一側,或雙側交替發作的單側頭痛(若頸部兩側結構同時受累,頭痛偶可為雙側),極少為全頭痛;頭痛起於頸枕部,可沿頸枕放散到頂顳部,少數發生在前額或眶上,以頸枕部疼痛最劇,頸部運動、咳嗽、勞損會加重頭痛;頸部活動受限;症狀發作或加重時間從數小時到數週;初期,頭痛多呈陣發性,以後則變為慢性波動性頭痛;疼痛多為跳、刺、脹、燒灼疼,亦可為刀割或放射性、牽扯樣痛,平時為慢性隱痛或麻木痠痛;頭痛常伴耳鳴、眩暈、聽力障礙,噁心、嘔吐、畏光、怕聲症狀,少數有眼部脹痛或眼球內陷感,瞳孔不等大,流淚、結膜充血,因而與偏頭痛、叢集性頭痛及緊張型頭痛等原發性頭痛不易區分;頭痛有許多激發點,位於頭夾肌、斜方肌、胸鎖乳突肌以及枕下諸肌(C1-3支配)。

  總之,頸源性頭痛在人群中有相當比例,是一種常見的繼發性頭痛。今後尚需進一步加強對其的認識,對發病機制進行更深入的研究、完善和統一診斷標準,探索更加有效的治療方法。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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