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功能神經外科 副主任醫師 馬凱

   SLE的診斷和治療應包括如下內容:

  1、明確診斷:典型的SLE患者(如面部蝶形紅斑)臨床上不難判斷,但更重要的是認識早期不典型的SLE表現,以避免診斷和治療的延誤。臨床上需要警惕SLE的情況包括:原因不明的反覆發熱,多發和反覆發作的關節痛和關節炎,持續性或反覆發作的胸膜炎、心包炎,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釋的皮疹、網狀青斑或雷諾現象,腎臟疾病或持續不明原因的蛋白尿,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或溶血性貧血,不明原因的肝炎,反覆自然流產或深靜脈血栓形成或腦卒中發作,原因不明的頭痛或癲癇發作等等。

  2、評估SLE疾病嚴重程度和活動性:需要有經驗的醫師根據SLE活動性評分,結合臟器損傷進展程度和嚴重程度加以綜合判斷。

  3、擬訂SLE常規治療方案:在門診治療的SLE患者多采用常規方案,但仍需在確定的時間隨時調整,真正做到個體化治療。

  4、處理難控制的病例和搶救SLE危重症:往往需要病房診治,在特定時間內嚴密監護藥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才能在短時間控制病情進展,避免臟器功能衰竭乃至死亡。

  5、處理或防治藥物副作用:SLE的治療多會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但往往是有經驗的醫師可預測或可預防的,因而遵從醫生的囑託用藥和隨診至關重要。

  6、處理SLE患者面對的特殊情況(如妊娠、手術等):需要風溼科和其它科醫師共同討論決定方案,以確保SLE患者渡過危險的時期。總之,SLE的常規診療和特殊診療都需要有經驗的專科醫生的長期隨診,並與多學科通力協作。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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