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分子靶向治療,是將乳腺癌細胞本身過表達而正常細胞不表達或者低表達的特定基因或者基因的表達產物(蛋白質等)作為藥物作用的靶點,通過藥物和這些特定的作用位點相結合,較大程度抑制或殺死腫瘤細胞且對正常細胞傷害較為輕微的治療方法。
1、人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和乳腺癌的關係?
人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基因(HER2基因)的擴增與增加細胞分化、遷移、腫瘤侵襲、區域性及遠處轉移等多種生物活性相關。國內外研究發現,大約30%的乳腺癌患者存在HER2基因的擴增和過表達,它的過表達和乳腺癌的發生發展存在著密切的聯絡。多個國內外的臨床試驗均證實了將這一表達位點作為治療乳腺癌靶點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2、乳腺癌靶向治療常用藥物有哪些?
乳腺癌靶向治療常用藥物包括:曲妥珠單抗、帕妥珠單抗、拉帕替尼、T-DM1等。國內作為乳腺癌靶向治療的一線藥物為曲妥珠單抗。
3、曲妥珠單抗治療的方法?
曲妥珠單抗與化療藥物聯合運用時,可採取周療或者每3周1次的治療方案。每週方案中曲妥珠單抗的首次劑量為4mg/kg,隨後每週2mg/kg;每3周方案中曲妥珠單抗的首次劑量為8mg/kg,隨後每3周6mg/kg,治療持續時間為1年。
4、曲妥珠單抗治療過程中的不良反應有哪些?
曲妥珠單抗用於乳腺癌治療中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發熱、噁心、嘔吐、輸注反應、腹瀉、感染、咳嗽加重、頭痛、乏力、呼吸困難、皮疹、中性粒細胞減少症、貧血和肌痛。需要中斷或停止曲妥珠單抗治療的不良反應包括:充血性心衰、左心室功能明顯下降、嚴重的輸注反應和肺毒性.
5、曲妥珠單抗治療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運用曲妥珠單抗治療中國,最需要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曲妥珠單抗的心臟毒性。
(1)治療前充分評估患者的心臟功能(病史、查體、心電圖、心臟超聲等),並且記錄左室射血分數(LVEF)。
(2)曲妥珠單抗治療過程中,每3個月複查一次心臟超聲,評估LVEF值。
(3)曲妥珠單抗治療結束後,建議每6個月複查一次心臟超聲(結束2年內)。
(4)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停止曲妥珠單抗治療至少4周,並每4周檢測1次LVEF:
①LVEF 較治療前絕對數值下降≥16%。
②LVEF 低於該檢測中心正常範圍並且LVEF 較治療前絕對數值下降≥10%。
③4-8 周內LVEF 回升至正常範圍或LVEF 較治療前絕對數值下降≤15%,可恢復使用曲妥珠單抗。
④LVEF 持續下降(>8 周),或者3 次以上因心肌病而停止曲妥珠單抗治療,應永久停止使用曲妥珠單抗。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