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肝癌的高發國家,其根本原因在於中國人慢性乙型肝炎病毒的感染率遠遠超過歐美國家,而乙肝病毒恰恰是導致肝癌的主要原因(不是之一)。有人做過調查,在肝癌患者中,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的陽性率超過95%!更糟糕的是,肝癌又大多數發生在肝硬化患者身上,而肝硬化又是乙肝病毒長期感染的結局。臺灣學者開展的大宗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結果顯示,30歲以上、轉氨酶正常的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如果其血液中的病毒基因含量大於每毫升10的6次方,其13年內發生肝硬化的可能性超過35%,發生肝癌的可能性近15%!
這些資料不僅說明乙肝病毒是導致乙肝的直接原因,也間接提示,一旦發生肝癌,還應該“亡羊補牢”。儘管各研究者報告的結果不盡一致,但是近幾年的臨床實踐已經給出了說服力很強的資料,即對於乙肝病毒持續在體內複製的肝癌患者,如果在術後常規抗病毒治療,可以大大提高肝癌患者的存活率和生存時間,同時還大大改善肝癌患者的生活質量和生命質量。所以,慢乙肝為背景的肝癌患者,在實施肝癌手術之後,立即開始抗病毒治療是很有必要的。
實際上,抗病毒治療還不應該停留在“事後”,而應該大大地“埠前移”。這個前移包括:第一,儘早發現是否感染了乙肝病毒,並對有適應證的患者採取及時喝有效的抗病毒治療措施;第二,如果因為延誤診斷,而在發現肝硬化的時候才得知為乙肝病毒感染者,那麼無論體內是否可以測出乙肝病毒,都應該立即進行抗病毒治療;第三,只要發現為乙肝病毒感染相關的肝癌,無論將接受何種治療肝癌的手段,都應該立即開始抗病毒治療,而不是等待肝癌治療之後再抗病毒;第四,對於有肝癌家族史的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應該放寬抗病毒治療的指徵,即抗病毒治療的時間應該提前,而且更要注重抗病毒治療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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