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醫家對飲食不慎與疾病復發的關係有不少論述,並提出了“食復”的概念(“食復”是指疾病初愈,因飲食不慎而致疾病復生或變生他病)。
張景嶽在《景嶽全書》中雲:“不可強食,強食則助邪……縱食則食復”,指出飲食調養須顧脾胃之氣,若病後一味縱食、強食,其必損胃氣,助長邪氣,舊病也會飲過食而復萌。
張仲景認為在疾病癒後初期,因邪氣未盡,脾胃之氣未復,食療應恰當地因人因病選擇。《傷寒論》記載:“病新瘥,人強予谷,脾胃氣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煩,損谷則愈”。告訴人們病始於初愈時,常因病邪折磨致病體虛弱,脾胃受傷,此時若盲目進補和強制飲食,脾胃則不能消化食物,如果適當限制進食,則病情會恢復。
腫瘤患者在恢復期因飲食不慎,而出現復發轉移的也很多見,不得不慎!
名醫龐安常則指出了病後調補的方法,曰:“凡病瘥後,宜先進清粥湯,次進糜粥,亦須少與之,切忽過食也。
至於酒肉,尤當禁”。在疾病的恢復期和康復期,大病剛愈後,飲食應由稀糜漸稠厚,數量由少到多,如此循序漸進,不能過食,至於酒肉之類的食物,當屬禁忌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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