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血液內科 副主任醫師 張志

  一、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物件。

  第一診斷為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ITP)(ICD-10:D69.3)

  (二)診斷依據。

  根據《血液病診斷和療效標準》(張之南、沈悌主編,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三版)和《美國血液學會關於ITP的指南》(Blood,1996,88(1):3-40),《臨床診療指南-血液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史。

  2.多次檢查血小板計數減少(包括血塗片)。

  3.脾臟不大或輕度增大。

  4.骨髓檢查巨核細胞數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礙。

  5.排除血小板減少的其他原因。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鄧家棟臨床血液學》(鄧家棟主編,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 和《美國血液學會關於ITP的指南》(Blood,1996,88(1):3-40),《臨床診療指南-血液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糖皮質激素作為首選治療:可常規劑量或短療程大劑量給藥。

  2.急症治療:適用於嚴重、廣泛出血;可疑或明確顱內出血;需要緊急手術或分娩者。

  (1)靜脈輸注丙種球蛋白。

  (2)輸注血小板。

  (四)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日為14天內。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D69.3 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疾病編碼。

  2.血液檢查指標符合需要住院指徵:血小板數<20×109/L,或伴有出血表現或出血危險(如高血壓、消化性潰瘍等)。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明確診斷及入院常規檢查需2-3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檢查專案: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隱血;

  (2)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輸血前檢查、血沉、血塗片、血型、自身免疫系統疾病篩查;

  (3)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

  2.發熱或疑有感染者可選擇:病原微生物培養、影像學檢查;

  3.骨髓形態學檢查。

  (七)治療開始於診斷第1天。

  (八)治療選擇。

  1.糖皮質激素作為首選治療:注意觀察皮質激素的副作用並對症處理;防治臟器功能損傷,包括抑酸、補鈣等。

  (1)常規劑量(潑尼鬆1mg・Kg-1・d-1)。

  (2)短療程大劑量給藥(甲基潑尼鬆龍1.0g・d-1×3d,或地塞米松40mg・d-1×4d)。

  2.急症治療:適用於嚴重、廣泛出血;可疑或明確顱內出血;需要緊急手術或分娩者。

  (1)靜脈輸注丙種球蛋白:0.4g・Kg-1・d-1×5d或1.0g・Kg-1・d-1×2d。

  (2)輸注血小板。

  (九)出院標準。

  不輸血小板情況下,血小板>20×109/L並且持續3天以上。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經治療後,血小板仍持續低於20×109/L並大於2周,則退出該路徑。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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