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可致肝臟負擔加重,妊娠過程中媽媽們的腎上腺皮質激素水平升高,可導致乙肝病毒高複製,增加乙肝發病機率。所以準媽媽們在計劃懷孕前最好到肝病專科醫院做一次體檢,體檢專案包括肝功能,乙肝三對,HBV-DAN定量,B超等,若肝功能及B超無異常,可計劃懷孕,但妊娠全過程須定期嚴密監測肝功能和HBV-DNA變化情況;若肝功能異常已處於乙肝發病狀態則不宜懷孕,但先治療肝炎,機體重新進入乙肝免疫耐受期後方可懷孕。
使用干擾素治療的患者,若計劃懷孕,需干擾素治療結束6個月後才行。若在干擾素治療過程中意外懷孕,則應終止妊娠,到婦產科行人流術。
對於HBV-DNA定量≥105IU/ml的準媽媽,建議從妊娠28周開始口服核苷(酸)類似物(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替諾福韋選擇一種)抗病毒治療以降低母嬰傳播的風險。
坊間流傳過期妊娠(即超預產期一週以上)寶寶可更健康,其實這是錯誤的。過期妊娠可致胎盤老化,羊水稀少渾濁不利寶寶健康,且有研究顯示過期妊娠可增加乙肝母嬰傳播風險,所以建議儘量避免過期妊娠,以減少乙肝宮內感染機會。
乙肝病毒攜帶母親的寶寶應在出生後24小時(最好是在出生12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劑量應≥100IU,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乙肝疫苗,在第1月和第6月末接種第2針和第3針乙肝疫苗,可大大降低母嬰傳播率。(這一點準媽媽們要切記,且要堅決要求你的主管婦產科醫師這樣做,因為給寶寶接種首劑乙肝疫苗是他們法定的義務,但通常你不交代她不會給你寶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寶寶出生12小時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疫苗後,可接受母乳餵養。但大三陽母親若HBV-DNA定量≥105IU/ml,母乳餵養仍有一定風險。如果有以下情況請停止母乳餵養:母親乳頭皸裂,滲血,母親肝功能異常,寶寶口腔潰瘍。
1歲以內的寶寶若體檢血中出現表面抗原(HBsAg)和e抗原(HBeAg)陽性請不要慌張,這1歲內這兩項陽性不能判斷寶寶就感染乙肝,因為HBsAg和HBeAg以及相關抗體可以通過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也就是說這些是媽媽身體裡的。1歲以後若測得1)表面抗原HBsAg陽性,抗-HBs陰性,說明母嬰阻斷失敗,寶寶感染乙肝 2)表面抗原HBsAg陰性,抗-HBs陽性且抗-HBs>100mIU/ml,說明機體保護力強 3)表面抗原HBsAg陰性,抗-HBs陰性則須加強疫苗注射。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