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診斷的膠質瘤的成人患者:
同步放化療期用量
口服,每日75mg/m2,42天。同時接受放療,(60GY分30次)。隨後接受週期輔助治療。
輔助週期化療的用量
同步放化療結束後4周,進行6-12個週期的輔助治療,第一週期劑量為150mg/m2/日。共5天,然後停藥23天。第二週期以後劑量為200mg/m2/日。
治療期間每週應進行全血細胞計數。
本藥輔助化療每一療程28天,最初劑量為按體表面積口服一次150mg/㎡,一日1次,在28天為一治療週期內連續服用5天。如果治療週期內,第22天與第29天(下一週期的第一天)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ANC)≥1.5×109/L,血小板數為≥100×109/L時,下一週期劑量為按體表面積口服一次200mg/㎡,一日1次,在28天的治療週期內連續服用5天。在治療期間,第22天(首次給藥後的21天)或其後48小時內檢測病人的全血數,之後每星期測定一次,如果白細胞、紅細胞、中性粒細胞、淋巴細胞、血小板有任何一項低於正常值,應立即到當地醫院血液科就診,進行升血細胞治療,直到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ANC)≥1.5×109/L,血小板數≥100×109/L時,或在醫生指導下再進行下一週期的治療。在任意治療週期內,如果測得的絕對中性粒細胞數(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數<50×109/L時,下一週期的劑量將減少50mg/㎡,但不得低於最低推薦劑量100mg/㎡。
服藥應空腹(進餐前至少半小時)服用,服用替莫唑胺前可服用止吐藥。
國內外指南推薦:替莫唑胺同步放化療加輔助治療為新診斷GBM術後一線標準方案。同步放化療可以使疾病進展風險率降低46%,死亡風險降低37%,可以提高患者5年生存率為9.8%。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