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性放射治療
(1)適應徵:一般情況中等以上,病灶長度≤ 7cm,X線鋇餐片和CT(或MRI)檢查無明顯外侵、穿孔和周圍淋巴結廣泛轉移,無聲帶麻痺、胸骨後劇烈疼痛、鎖骨上淋巴結以及其他遠處轉移。
(2)放療設計:食管癌放療常採用3野照射技術,射野長度一般比病灶兩端各長3cm。近幾年調強放療技術的應用更大程度的降低了食管癌放療的不良反應,提高了患者的治療耐受性,保證了療效。
(3)照射劑量和時間: 常規照射方案為1.8-2.0GY/次,每天一次,5次/周,總劑量DT60-70GY/6-7周。
(4)食管癌放療失敗最主要的原因是區域性病灶未控和復發,大約佔90%左右。
(5)腔內治療:腔內治療一般作為食管癌外照射的補充手段,希望提高區域性劑量以達到提高生存率、局控率和降低複發率。有時候也作為食管癌晚期出現明顯梗阻和出血時姑息減症治療。
術前放療
食管癌術前放療是為了使區域性腫瘤縮小,改善周圍組織的癌性粘連,殺滅亞臨床病灶,以提高手術切除率和降低複發率。
術前放療的射野設計與劑量分割同根治性放療,術前放療劑量常選擇DT40-50GY/4-5周,休息4-6周後再手術切除。
術後放療
食管癌術後常規進行術後放療並無好處,目前臨床上一般只對有下列情況出現時才給術後放療:
(1)姑息手術,肉眼見有癌殘留;
(2)術後病檢殘端有癌侵潤;
(3)術中食管周圍淋巴結清掃不徹底;
(4)術後估計可能有亞臨床病灶存在容易復發者。
術後放療視癌殘留情況給予50-70GY不等的劑量照射為宜。
姑息放療
晚期食管癌已無根治治療指徵者可給予病變區域性姑息放療以緩解進食梗阻症狀,射野不宜過大,劑量50-60GY。
放療CT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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