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腎內科 副主任醫師 段志新

  根據美國腎臟病基金會(NKF)K/DOQI工作組提出的定義方法:慢性腎臟病是指經過腎活檢或檢測損傷標誌物證實的腎臟損傷或腎小球濾過率(GFR)持續〈60ml/min/1.73m²≥3個月。腎臟損傷的標誌物包括蛋白尿、尿試紙條或尿沉渣檢查異常或腎臟影像學檢查異常。GFR可以通過基於血清肌酐及其他一些變數包括年齡、性別、種族和體表面積的公式進行推算。
  我國對慢性腎功能不全的分期通常根據中華內科雜誌編委會腎臟病專業組於1992年6月在安微太平的原發性慢小球疾病分型、治療及療效判定專題座談會的評分標準分為四期:
  第一期:慢性腎功能不全代償期限:當腎單位受損未超過正常的50%(GFR50~80ml/min)腎功能因能代償而不至於出現尿素氮(BUN)等代謝產物瀦留,血肌酐(Scr)能維持正常水平,(血肌酐133~177ummol/l,1.5~2.0mg/dl),臨床上通常無症狀。
  第二期: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腎單位受損剩餘腎功能低於正常的50%(GFR20~50ml/min)血肌酐達177~442umol/l(2~5mg/dl),尿素氮,上升超過7.1mmol/l,(20mg/dl),臨床出現乏力、輕度貧血、食慾減退等全身症狀。

  第三期:腎功能衰竭期:血肌酐達442~707ummol/l(5~8mg/dl),肌酐清除率降至10~20ml/min,尿素氮上升至17.9~28.6mmol(50~80mg/dl)。病人出現嚴重貧血、代謝性酸中毒、鈣和磷代謝紊亂、水電解質代謝紊亂等。
  第四期:尿毒症期:血肌酐達707ummol/l(8mg/dl)以上,肌酐清除率在10ml/min以下,尿素氮在28.6mmol/l(80mg/dl)以上,酸中毒症狀明顯、全身各系統症狀嚴重。
  美國腎臟病基金會通常根據腎小球濾過率將慢性腎臟病分為五期:
  CKD1期:腎損害,GFR正常或升高,GFR≥90(ml/min/1.73m²)(以下省);
  CKD2期:腎損害,GFR輕度下降,GFR位於60~80;
  CKD3期:GFR中度下降,GFR位於30~59;
  CKD4期:GFR中度下降,GFR位於15~29;
  CKD5期:腎衰竭,GFR<15或透析。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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