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脊柱外科 主治醫師 陳聰

  一、頸椎病的定義

  頸椎椎間盤組織退行性改變及其繼發病理改變累及其周圍組織結構(神經根、脊髓、椎動脈交感神經等),出現相應的臨床表現為頸椎病。

  二、一般原則

  1、臨床表現與影像學所見相符合者,可以確診。

  2、具有典型頸椎病臨床表現,而影像學所見正常者,應注意除外其它疾患後方可診斷頸椎病。

  3、僅有影像學表現異常,而無頸椎病臨床症狀者,不應診斷為頸椎病。

  各型頸椎病診斷原則:除上述原則外,各型頸椎病的診斷依據分別為:

  1、頸型:

  (1)主訴頭、頸、肩疼痛等異常感覺,並伴有相應的壓痛點。

  (2)X線片上頸椎顯示曲線改變、或椎間關節不穩等表現。

  (3)應除外頸部其它疾患(落枕、肩周炎、風溼性肌纖維組織炎、神經衰弱及其它非椎間盤退行性變所致的頸肩部疼痛。

  2、神經根型:

  (1)具有典型的根性症狀(麻木、疼痛),且範圍與頸脊神經所支配的區域相一致。

  (2)影像學所見與臨床表現相符合。

  (3)痛點封閉無顯效(診斷明確者可不作此試驗)。

  (4)除外頸椎外病變(胸廓出口綜合徵、網球肘、腕管綜合症、肘管綜合症、肩周炎、肱二頭肌腱鞘炎等)所致以上肢疼痛為主的疾患。

  3、脊髓型:

  (1)臨床上出現頸脊髓損害的表現。

  (2)X線片顯示椎體後緣骨質增生、椎管狹窄。影像學證實存在脊髓壓迫。

  (3)除外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脊髓腫瘤、脊髓損傷、繼發性粘連性蛛網膜炎、多發性末梢神經炎。

  4、椎動脈型:關於椎動脈型頸椎病的診斷問題是有待於研究的問題。

  (1)曾有猝倒發作、並伴有頸型眩暈。

  (2)旋頸試驗陽性。

  (3)X線片顯示節段性不穩定或鉤椎關節骨質增生。

  (4)多伴有交感症狀。

  (5)除外眼源性、耳源性眩暈。

  (6)除外頸動脈Ⅰ段(進入頸、橫突孔以前的椎動脈段)受壓所引起的基底動脈供血不全。

  (7)手術前需行椎動脈造影或數字減影椎動脈造影(DSA)。

  5、交感神經型:臨床表現為頭暈、眼花、耳鳴、手麻、心動過速、心前區疼痛等一系列症狀,X線片有失穩或退變,椎動脈造影陰性。

  6、其它型:頸椎椎體前鳥嘴樣增生壓迫食管引起吞嚥困難(經食管鋇劑檢查證實)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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