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的習俗,由於擔心胎兒的營養健康,多數家庭或長輩都會鼓勵孕婦過量進食,恕不知這樣往往會導致孕婦肥胖、營養過剩,反而不利於健康,特別是容易導致妊娠糖尿病的發生。2002年有一個大型的研究HAPO有2萬多志願者參加,這個研究顯示,即使輕度的血糖升高,也可能會導致妊娠的不良結局。因此對於孕婦的血糖控制要比其他人群更嚴格,以降低不良妊娠結局的風險。那麼究竟什麼樣水平的血糖就可診斷為孕婦糖尿病呢?
我國於2011年12月提出孕婦糖尿病的診斷標準:
1、空腹血糖大於或等於5.1mmol/L;
2、空腹口服75克葡萄糖(溶於250~300ml純淨水中,5分鐘內喝完)1小時後血糖大於或等於10.0mmol/L;
3、空腹口服75克葡萄糖(溶於250~300ml純淨水中,5分鐘內喝完)2小時後血糖大於或等於8.5mmol/L;符合以上任何一個條件者即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注意,所謂空腹的含義是8小時內未進食及含有能量的飲料。
妊娠糖尿病如何治療?
1、飲食控制,通過這種方法,大部分患者血糖會有明顯改善,可能無需用藥。
2、如果以上方法血糖不能達標,則可考慮人胰島素或門冬胰島素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