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乙肝疫苗廣泛地應用以來,我國在控制乙肝病毒的傳播方面已經取得了巨大進展,在新生兒中的水平傳播已得到控制。通過連續數年對新生兒普遍接種乙肝疫苗,已能使學齡前兒童的表面抗原陽性率在某些大城市中降至1%,甚至0.5%以下。但在新生兒的母嬰傳播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如何阻斷HBV的母嬰傳播,是當前亟需解決的重要問題。
分娩過程中傳播的阻斷:出生後馬上注射HBIG
HBIG注射的時間十分關鍵,應在出生後馬上注射,越快越好,特別是母親血中病毒較大時,更是如此。
母嬰傳播是HBV的重要傳播方式之一。目前,給新生兒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乙肝疫苗,是阻斷母嬰傳播的較好途徑。通用的方法是在新生兒出生後,一側三角肌注射100~200 IU的HBIG,另一側三角肌注射10 μg 乙肝疫苗,然後於1、6個月再各注射10 μg乙肝疫苗。
因為乙肝病毒主要是在分娩過程中進入新生兒體內,如果出生後馬上注射HBIG,則HBIG進入人體後就能馬上中和病毒。如果注射較晚,病毒就已進入新生兒的肝臟,HBIG 就不可能再起作用了。
因此,HBIG注射的時間十分關鍵,應在出生後馬上注射,越快越好,特別是母親血中病毒較大時,更是如此。規定在24 h內注射的提法並不恰當。
子宮內傳播的阻斷: 應用抗病毒藥效果較好
母親注射HBIG對於預防HBV母嬰傳播是否有效尚無定論,因此不予推薦。對於慢性HBV攜帶者而言,抗病毒藥物的效果較好,但應根據其血中HBV DNA的高低以及患者的意願決定如何應用。
子宮內傳播的診斷標準
對於HBV子宮內傳播,目前還沒有統一的診斷標準,主要有以下4種:
(1)出生時,新生兒臍帶血或外周血HBsAg(+)。這個標準的缺點是:臍帶血較易被母血汙染,外周血雖不易被汙染,但仍有母血進入新生兒體內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在分娩的過程中子宮強烈收縮,有可能把母血擠壓到新生兒體內。在這種情況下,新生兒出生後馬上注射HBIG 及乙肝疫苗是完全有效的。因此,用出生時嬰兒外周血HBsAg(+)作為子宮內傳播的標準是不恰當的。
(2)出生時,新生兒臍帶血或外周血HBsAg(+),1個月後複查仍陽性。這個標準同樣不能完全除外母血在分娩過程中混入的可能。
(3)新生兒出生後經過正規的HBIG及乙肝疫苗預防後,至6個月仍HBsAg(+)者。這個標準比較恰當,因為出生後經過正規預防,就排除了出生時被感染的可能性。
(4)胎兒的肝臟組織中HBV DNA(+)。這可以確診,但新生兒的肝臟很難得到,引產的胎兒肝臟雖可得到,但只能作為研究應用。
對於HBV在子宮內傳播的頻率,各家報告不一,差異很大。總的看來主要與母親血中HBV DNA的濃度密切相關。
子宮內傳播的時間及途徑
HBV在子宮內傳播的時間極其重要,因為這與進行阻斷的時間有關。目前看來,子宮內傳播主要發生在妊娠末期。但在妊娠中期,甚至早期也有可能,不過可能性較小而已。
閆永平等報告胎盤HBV感染率:妊娠早期為4.2%(1/24),中期為16.7%(1/6),晚期為44.6%(45/101);胎兒感染率:中期為(引產)1/6,新生兒為7.92%(8/101)。胎盤感染與胎兒感染的關係:胎盤感染者6/45有宮內感染,胎盤未感染者2/56有宮內感染。引產胎兒研究胎肝存在HBV DNA的胎齡大多在28周以後。這說明,胎兒感染主要是通過胎盤感染(胎盤先感染,然後感染胎兒),而且越是妊娠後期感染率越高。但妊娠中期,胎兒也可能受染,而且胎盤未感染者,胎兒也可能受感染。
安平等研究了母親HBsAg(+)母親引產胎兒肝臟中HBV DNA的情況發現:1例遊離複製型的胎齡為15周,3例整合型分別為17、24與28周。這說明自妊娠第15周開始,胎兒即可受染。15周以前胎兒的情況不明。這是因為15周以前的胎兒均為流產(刮宮)胎兒,無法獲取肝臟。
子宮內傳播的阻斷方法 目前主要有兩種辦法:
母親注射HBIG
一般主張於妊娠最後3個月(一般由妊娠第28周開始),每月注射200 IU的HBIG,共3次。新生兒出生後按常規進行HBIG+乙肝疫苗預防。甚至有人還認為,母親注射 HBIG有可能減低血清中的HBV DNA的量。但是,很多學者對此表示懷疑,主要是因為:一般慢性HBV 感染者血液中的HBsAg實在太多,僅僅注射3針200 IU的HBIG 不太可能降低血液中的HBV DNA。事實上,也有不少認為HBIG無效的報告。
總之,雖然目前關於母親注射HBIG對於預防HBV母嬰傳播是否有效尚無定論,但如果注射HBIG後不能確切地降低母親血液中的HBV DNA水平(至少下降2log10拷貝/ml)或另有其他機制,則此方法不值得推薦。因此,臨床醫生在觀察療效的同時,也要觀察注射HBIG前後母親血中 HBV DNA的變化或研究其他機制,以便最後確定其是否確有療效。
母親應用抗病毒藥物
抗病毒藥物中,干擾素類對胎兒有不利影響,故不應應用。核苷(酸)類似物中,阿德福韋酯及恩特卡韋對動物胎兒有致畸作用,也不能應用。
拉米夫定雖對動物胎兒有不利影響,但大量臨床材料證明,它對人類胎兒是安全的。替比夫定對動物胎兒無致畸作用,小量臨床材料也證明對人類胎兒也是安全的。替諾福韋對動物胎兒無致畸作用,大量臨床材料也證明對人類胎兒也是安全的。故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替諾福韋均可用於HBV的母嬰傳播的阻斷。
研究顯示,拉米夫定和替諾福韋在妊娠期使用,其新生兒畸型的發生率均不高於一般新生兒的致畸發生率,故均可用於HBV母嬰傳播的阻斷。其阻斷效果因用藥時間及母親血中HBV DNA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總之,對於慢性HBV攜帶者而言,其妊娠一方面應根據其血中HBV DNA的高低決定抗病毒藥物的應用和時間,如108拷貝/ml)者,必須應用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而且越早應用越好(最好在妊娠開始前即開始,至HBV DNA 陰轉後再懷孕),對於HBV DNA中等量者,也必須應用,再根據HBV DNA量的高低,可以選擇在妊娠早期、中期(4個月)或晚期(7個月、28周)開始;另一方面應根據患者的意願決定,要想新生兒絕對不受感染者,最好在妊娠前即開始,至HBV DNA 陰轉後再懷孕,但不能完全排除經卵傳播的可能,儘管這種可能性極其罕見,如患者要求新生兒絕對不發生畸形者,則最好從妊娠晚期(28周)開始,但也必須向患者講清楚,妊娠期間有可能由於其他原因(如亞臨床型風疹)引起畸形。至於何時停藥,可以考慮分娩後即停,但必須密切觀察患者,以防病情惡化。對於慢性乙肝(血清轉氨酶升高)需要治療的患者,則根據病情需要隨時應用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
必須強調的是,關於孕婦是否可以應用抗病毒藥物的問題,很多“指南”中均沒有提到,藥物說明書中也沒有說明。因此,應用前一定要向患者詳細說明情況,獲得知情同意,最好在病歷中註明是患者要求使用,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分娩後傳播的阻斷:母乳餵養很安全
乳汁中可以查到HBsAg及HBV DNA,但乳汁不能傳播HBV病毒,因此母乳餵養是安全的。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