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的核心是疾病的診斷和治療兩個環節,而正確的診斷是任何有效治療的前提。隨著科學技術的飛躍發展,疾病的診斷手段層出不窮,而就其準確性來說,首推病理診斷。
提到病理診斷,很多人覺得陌生。概括來說,病理診斷是病理醫師運用病理學理論、技術,結合個人專業經驗,通過肉眼及顯微鏡下觀察病變的細胞及組織結構,參考患者臨床資料,對所患疾病做出的直接判斷。
相對人類漫長的歷史而言,病理診斷的歷史並不長。在17世紀就有古代學者通過肉眼及放大鏡觀察病變情況,然而直到19世紀中葉有學者開始用顯微鏡觀察病變部位的細胞和組織結構,才開創了病理診斷的時代。20世紀三十年代電子顯微鏡的問世使病理學從細胞水平向亞細胞結構深入,產生了超微結構病理學。而當今免疫學、細胞遺傳學及分子生物學技術的發展則更進一步推動了病理學的發展。
病理學診斷結果關係到臨床醫師對病人所實施的治療方案以及對病情預後的判斷,對於總結臨床工作經驗教訓具有關鍵性,甚至決定性意義。正因為此,病理科醫生被譽為“醫生的醫生 ”(doctor’s 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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