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肝病科 副主任醫師 李文勇

  建議1:ALT(丙氨酸轉氨酶)水平持續正常的病人不應進行治療,但需每隔3~6個月進行一次密切隨訪和監測肝細胞肝癌的發生。

  建議2:建議在治療前對有病毒血症且ALT水平增高的病人進行肝臟活檢。對於ALT大於等於正常上限(ULN)2倍的病人,如果ALT增高的情況持續存在(至少連續觀察1個月),可以開始治療。

  建議3:血清HBVDNA陽性且ALT≥2×ULN的病人應考慮治療。那麼應採用何種藥物或治療方案?

  對於有病毒血症的病人(包括HBeAg陽性和陰性的成人和兒童),如果其ALT>5×ULN且有肝功能失代償的危險,建議使用拉米夫定,因為該藥起效更快。干擾素也是對ALT水平較高病人療效好的藥物,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不建議使用干擾素,因為起效較慢,病人有可能出現失代償,而且干擾素還可能加快肝硬化病人出現失代償的速度。

  對於HBeAg陽性且ALT水平在2~5×ULN範圍的病人,干擾素和拉米夫定都可選用,在決定使用哪種藥物時,醫生和病人需考慮兩者在療程、治療費用和不良反應等方面的差異。

  治療選擇應個體化,需基於對疾病嚴重程度、肝病活動史、肝功能情況、藥物的不良反應、治療費用和患者的意願進行綜合考慮(見下圖)。

  建議4:病人可選擇干擾素或拉米夫定治療時,如果從出現肝功能失代償角度考慮,建議使用拉米夫定。

  建議5:在治療期間,至少要每3個月監測1次ALT、HBeAg和/或HBVDNA定量法。採用干擾素治療時,必須監測不良反應。

  建議6:在治療結束後最初3個月,需每月監測1次ALT水平和HBV標誌(包括HBVDNA)以瞭解是否有早期復發,此後每3個月(對於肝硬化病人和那些HBeAg/HBVDNA持續陽性的病人)或6個月(對於那些有治療應答者)監測1次。對於無應答者,應進行進一步的監測以確定是否有延遲應答並計劃在有指徵時進行復治。

  建議7:干擾素的療程與停藥時機對於HBeAg陽性病人,無論是否已出現治療應答,建議干擾素療程為4~6個月。對於HBeAg陽性的無應答者或HBeAg陰性患者,12個月療程更為有益。建議在干擾素治療結束後繼續隨訪6~12個月以觀察是否有延遲應答,明確應答是否持久,從而確定是否需要復治或是採取其他治療。

  建議8:拉米夫定的療程與停藥時機對於採用拉米夫定治療的HBeAg陽性病人,若在相隔6個月的兩次檢查中均發現HBVDNA消失伴有HBeAg血清轉化則可以停藥,可停藥。對於那些服用拉米夫定1年後HBeAg仍陽性的病人,需根據病人的臨床/病毒學反應和疾病的嚴重程度作個體化分析後才決定停藥或繼續治療。對於HBeAg陰性的病人,還無法確定理想的療程,需根據病人的臨床應答和肝病的嚴重程度來決定治療終點。

  建議9:拉米夫定可用於接近肝功能失代償或已有明確失代償表現的病人。有失代償性肝病的患者往往需禁用干擾素或是減量使用,因為它可能導致嚴重的不良反應。

  建議10:對於有免疫抑制的病人,優先選擇拉米夫定治療,干擾素對器官移植病人往往是無效甚至是有害的。對於HBsAg陽性並在使用免疫抑制劑或是接受化療的病人,需密切監測其是否有病毒反跳,並且必須在出現失代償前及時開始拉米夫定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