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抗病毒是慢性乙肝治療的關鍵,而慢性乙肝中的特殊人群抗病毒是治療的關鍵嗎?
慢性乙肝特殊人群是指乙型肝炎病毒(HBV)導致的失代償期肝硬化、肝衰竭、肝移植及肝細胞癌患者;特殊年齡或者生理階段的患者;合併其他疾病的患者;谷丙轉氨酶(ALT)正常及輕微異常者。下面我們就對這些患者的抗病毒治療進行闡述:
1、失代償期肝硬化、肝衰竭、肝移植、肝細胞癌患者
實踐證明抗病毒治療能夠抑制病毒複製,改善肝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防治肝衰竭;防止移植肝再感染;延遲肝癌復發,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因此肝硬化失代償期患者只要HBVDNA異常就應抗病毒治療,但療程要長;肝衰竭更應及早抗病毒治療,阻止HBV引起的肝壞死及繼發的後續壞死,減少死亡;肝移植患者都是晚期肝病花費巨大者,更要使用抗病毒藥物以防乙肝復發及再感染,避免再次肝衰竭、移植;而肝癌患者只有在抗病毒治療保證肝功能正常後才能生存,才能接受其他抗癌治療!
2、特殊年齡或生理階段的乙型肝炎患者
年齡不是抗病毒治療的禁忌症,老年患者可根據其治療意願、風險以及獲益情況綜合考慮是否抗病毒及如何治療;兒童患者如果肝功能不正常,也要抗病毒治療;母嬰傳播是我國乙肝的主要傳播形式,因此準備生育的患者儘量在孕前6個月完成有效的抗病毒治療,而在抗病毒過程中意外懷孕及孕期乙肝發作的抗病毒治療一定要在專家指導下權衡風險、利弊後再慎重進行;有限資料顯示在孕後期抗病毒治療可阻止乙肝病毒的母嬰傳播,但安全第一!
3、合併其他疾病狀態的患者
合併丙肝病毒(HCV)感染者,兩者共感染可增加重症肝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償及肝癌的發生率,而兩種病毒在患者體內還相互干擾,故此類患者需根據其病毒載量及ALT結果等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案;抗病毒治療是乙、丙肝相關性腎病治療的關鍵,病毒核酸能檢出或腎組織中有病毒感染,均應積極抗病毒治療;合併甲亢或甲低的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療不受禁忌,但干擾素應在治好甲亢或甲低後使用;HBV感染者使用免疫抑制或化療藥物及放療後,可降低免疫力,病毒的複製則反而活躍,引發重症肝炎、肝衰竭,因此只要有乙肝病毒感染就要使用2-4周抗病毒藥物後再使用免疫抑制或化療藥物及放療,然後酌情延長抗病毒治療。
4、ALT正常或輕微異常的患者
ALT正常的中年患者及DNA高載量且ALT升高1-2倍的患者需根據肝活檢結果決定是否抗病毒治療,如肝組織檢查提示肝臟病理改變呈S2G2以上也要規範抗病毒治療。
當然特殊人群患者在抗病毒治療過程,更應密切監測,及早發現耐藥及不良反應,及早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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