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急性胰腺炎的病程有一定的規律性。全病程大體上可以分為3期。
1、急性反應期:
自發病至2周左右,以全身炎症反應為特徵,常伴有休克、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ARDS)、急性腎功能衰竭和胰性腦病等主要併發症。
這個時期病人除腹痛、腹脹之外,還存在全身其他臟器功能的損傷,病人可表現為發熱、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心率快、血壓下降甚至休克、少尿甚至無尿、消化道出血、煩躁、胡言亂語甚至昏迷等,這一階段的治療通常在ICU內進行,給予嚴密的監測和強有力的器官功能支援,部分病人需要氣管插管(切開)用呼吸機輔助呼吸,或需要血液淨化治療,還有少數病人需要急診手術。由於病程自身的發展,病人入院後病情仍可逐漸加重,甚至出現多臟器功能衰竭,部分病人可能在這一階段死亡,是重症急性胰腺炎死亡的第一個高峰。
2、全身感染期:
病人度過急性期後,全身情況逐漸好轉,會有短暫的“病情平穩”。但這時不能就認為胰腺炎已經治癒,這時病人或多或少存在胰周的區域性併發症,如:胰周積液、壞死感染、胰周膿腫、出血等。部分病人的區域性併發症不需要特殊的處理,可在嚴密觀察下自行吸收治癒,部分病人可經穿刺引流後治癒,部分病人因感染、膿腫、出血、腸瘻等併發症需要剖腹手術治療。
由於胰腺炎的特殊性,術後通常需要數月(甚至更長)的持續沖洗引流,一些病人可出現大出血、膿腫、腸瘻等併發症,有時需要多次手術治療,少數病人可出現真菌感染、多臟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這是重症急性胰腺炎死亡的第二個高峰。
3、殘餘感染期:
時間為數月以後,主要表現為全身營養不良,存在後腹膜或腹腔內殘餘膿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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