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放療科 副主任醫師 賀秋冬

  如果你是腫瘤患者或者是腫瘤患者家屬,有可能經歷腫瘤外科醫生建議病人做手術,放療科醫生建議做放療,化療科醫生建議做化療。究竟哪種治療方法對病人來講是恰當的呢?這就需要大眾瞭解一般的醫學診療行為,尤其要了解循證醫學。

  傳統醫學的診療方案的選擇多來源於醫療訓練、來自各種病人的治療經驗、醫學文獻、專家意見、醫療費用方面的考慮,而循證醫學,是國際臨床醫學領域近年來迅速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醫學模式。其核心思想是:任何醫療決策的確定都應基於客觀的臨床科學研究依據;任何臨床的診治決策,必須建立在當前最好的研究證據與臨床專業知識和患者的價值相結合的基礎上。這句話定義了臨床醫學的新模式,強調最佳證據、專業知識和經驗、患者需求三者的結合。

  循證醫學認為採用大樣本隨機對照研究(一種無偏差的臨床研究方法)和所有相關隨機研究的系統評估(一種統計學分析方法)所得出的結論,是證明某種藥物、某種療法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最可靠證據,是“金標準”。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對於某種療法在腫瘤治療中的評價,往往是根據實驗室或儀器檢查結果而忽略了臨床的最終結局,在治療方案的選擇上也多以臨床醫師的經驗為依據。但是,近年來的研究表明,許多大樣本RCT結果顯示,一些理論上或經驗上認為有效的治療方法,實際上是無效或弊大於利的,而一些看似無效的治療方法卻被證實是利大於弊、值得推廣。

  所以腫瘤患者所患疾病的治療不是由哪一科醫生來決定的,而是由醫學證據來說話,即由病種,病期,患者狀況來決定手術,放療或者化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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