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腫瘤科 副主任醫師 王淑美

  一、煎藥用具:

  選擇帶蓋陶瓷、砂鍋、搪瓷鍋等。禁用鐵鍋、鉛鍋、鋁容器煎煮中藥,因為有些藥物用這些容器煎煮後會發生沉澱,降低溶解度,甚至發生化學變化,對人體產生副作用,且影響療效。

  二、煎藥用水

  (一)水質

  多用飲用水(自來水、井水、江河水),以澄清潔淨,礦物質少的水為好。

  (二)水量

  將藥材倒入煎器內,第一煎加水至浸過藥物3-125px處,第二煎加水至浸過藥物2-75px處。煎藥前一次加足為宜,不要煎一次藥當中加數次水,更不能把藥煎幹再添水重煎。藥物煎糊就不可服用。

  三、泡藥:

  煎藥之前,宜先用冷水把藥材泡透。如不預先用冷水泡透,直接用快火煎煮,使藥材表面的毛細管堵塞,有效成分的滲出收到影響。一般複方湯劑煎前浸泡30分鐘-1小時為宜。

  四、煎藥火候與時間:

  (一)火候

  先取武火,煮沸後用文火。煮藥時不宜頻頻開啟蓋子,以儘量減少發揮成分的損失。忌用沸水煎煮,因某些藥遇沸水後立即凝固,影響有效成分的溶出。一般湯劑經水煎2次,70-80%的有效成分已被煎出。

  (二)時間

  根據藥物效能不同,煎藥時間也不相同。具體時間如下:

  1、解表藥、清熱藥、芳香類藥:第一煎10-15分鐘,第二煎10分鐘,此類藥不宜久煎,以免藥性揮發、藥效降低,甚至改變藥性。

  2、滋補藥:第一煎20-30分鐘,第二煎30分鐘,使藥效儘量煎出,充分發揮藥力。

  3、有毒性的藥物:久煎60-90分鐘,可降低毒性。

  4、一般複方:第一煎20-30分鐘,第二煎10-15分鐘,使有效成分充分溶出。

  5、在處方中,磁石、牡蠣等礦物藥,貝殼類藥等標有“先煎”的藥物,則應先放入鍋中,煎煮約30分鐘再與其他藥物同煎;標有“後下”的藥物,要在其他藥物快煎煮好時投入,煮沸後幾分鐘即可;對於標有“包煎”的藥材,應用紗布包裹後再煎煮。

  五、服用注意

  1、中藥湯劑一般應溫服。如果是治療寒證時,宜熱服;治療熱證時,宜涼服。

  2、如有噁心、嘔吐時,可以少量、頻繁服用,可減少對胃的刺激,防止藥入即吐。

  3、服中藥時最好忌食生冷、油膩、辛辣、腥羶等有刺激性的食物。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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