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婦科惡性腫瘤發病呈現年輕化趨勢,保留生育功能成為一個重要的課題。同時,由於診斷技術和治療手段的不斷改進,使腫瘤的早期診斷率和患者的長期存活率有了顯著的提高,為部分年輕婦科惡性腫瘤患者保留生育功能提供了可能性。那麼,哪些子宮內膜癌的患者適合採用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療方法呢?
一般認為,保留生育功能的子宮內膜癌患者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40歲,未產或有強烈的生育願望。
2、病理診斷為子宮內膜樣腺癌或腺棘癌。
3、MRI檢查無肌層浸潤或宮頸受累的證據,無子宮外病灶。
4、高分化。
5、孕激素受體陽性。
6、血清CA-125正常。
7、肝腎功能正常,無藥物治療禁忌。
8、有條件密切隨訪,依從性好。有學者提出還應符合腹腔鏡下盆腔淋巴結切除未發現有淋巴結轉移的證據。
為了確保患者治療成功,還要做好以下工作:
1、治療前病情評估及知情選擇。
2、掌握正確的治療方法及評估策略。
3、選擇適當的輔助生育策略。
4、重視生育後和復發病例的處理。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