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癌是來源於子宮內膜的惡性腫瘤,高峰發病年齡58-61歲,但是也有14%左右的內膜癌
發生在40歲以下的女性,甚至有年齡30歲以下的年輕女性,隨著生育年齡的退遲,使得很多罹患子宮內膜癌的患者在發病的時候還沒有完成生育計劃。以往標準治療子宮內膜癌的手段為手術切除全子宮及雙側附件,患者將永久喪失生育生理功能。目前證明大劑量孕激素等保守治療方法可以使癌變的子宮內膜逆轉回到正常內膜。為這些患者保留子宮帶來一線希望,但是不是所有女性都適合接受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療。治療前需要嚴格的評估,要符合保守治療的適應證。
一般患者會接受全面的檢查,抽血檢查肝腎脂全,Ca125,凝血功能,空腹胰島素水平,心電圖,胸片,B超檢查,盆腔核磁共振等等檢查,當然最重要的是病理檢查,病理型別是不是高分化的I型的子宮內膜癌這點最關鍵。
一般要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接受子宮內膜癌的保守治療
1、﹤40歲
2、子宮內膜樣腺癌
3、高分化
4、免疫組化提示孕激素雌激素受體陽性
5、影像學檢查沒有子宮肌層受累
6、血清Ca125水平正常
7、無子宮內膜外病灶
8、有強烈保留生育功能的願望
9、有很好的依從性及隨診條件
10、肝腎功能檢查正常,沒有服用孕激素的禁忌症
如果患者符合以上條件,可以接受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療,要和患者交待這樣的治療方法不是標準的治療,需要患者的充分理解。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