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診斷 依據是最新的羅馬Ⅲ診斷標準:
(1)診斷前症狀出現至少6個月,近3個月符合以下診斷標準:
反覆發作的腹痛或腹部不適,近3個月內每月發作至少3天,並伴有下列2項或2項以上:①排便後症狀改善;②發生時伴隨排便頻率的改變;③發生時伴隨糞便性狀(外觀)改變。
(2)以下症狀不是診斷所必備,但對診斷有支援意義:排便頻率異常(①每天排便>3次或②每週<3次);糞便性狀異常(③幹球糞/硬糞或④糊狀便/稀水樣便);糞便費力;排便急迫感、排便不盡、排黏液以及腹脹。濟南軍區總醫院消化內科劉曉峰
(2)分型 IBS腹瀉型(IBS-D)、IBS便祕型(IBS-C)、IBS混合型(IBS-M)。
二、治療
治療目的是消除患者顧慮,改善症狀,提高生活質量。治療原則是在建立良好醫患關係基礎上,根據主要症狀型別進行對症治療和根據症狀嚴重程度進行分級治療。注意治療措施的個體化和綜合運用。
1.一般治療
(1)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 對患者進行健康宣教、安慰和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是有效、經濟的治療方法。
(2)飲食治療 健康、平衡的飲食可有助於減輕患者的胃腸功能紊亂症狀。應避免過度飲食;大量飲酒;咖啡因;高脂飲食;某些具有產氣作用的蔬菜、豆類;精加工的食糧和人工食品(便祕者)、山梨醇及果糖(腹瀉者);個體不耐受的食物。增加膳食纖維主要用於便祕為主的患者。
2.藥物治療 目前尚無一種能有效治療各種IBS的藥物。某些藥物可不同程度地改善症狀。
(1)解痙藥 抗膽鹼藥物如阿托品、普魯苯辛、東莨菪鹼等,但應注意不良反應,可作為緩解腹痛的短期對症治療。選擇性胃腸道平滑肌的鈣離子通道拮抗藥如匹維溴胺(用法為50mg/次,3次/日)、奧替溴銨(用法為40mg/次,3次/日),或離子通道調節劑馬來酸曲美布汀(用法為100-200mg/次,3次/日)均具有較好的效果和安全性。
(2)止瀉藥 洛哌丁胺或地芬諾酯止瀉效果好,適用於腹瀉症狀較重者,但不宜長期使用。輕症者宜使用吸附止瀉藥如蒙脫石等。
(3)導瀉藥 便祕型患者酌情使用導瀉藥,宜使用作用溫和的輕瀉劑以減少不良反應和藥物依賴性。常用的有容積性藥如歐車前製劑和甲基纖維素、滲透性輕瀉劑如聚乙二醇、乳果糖或山梨醇等。
(4)腸道動力感覺調節藥 5-HT3受體拮抗劑阿洛司瓊可改善嚴重患者的腹痛及減少大便次數,但可以起缺血性結腸炎等嚴重不良反應。5-HT4受體部分激動劑替加色羅因心血管不良反應已停用。
(5)益生菌 如雙歧桿菌、乳酸桿菌、酪酸菌等製劑對於改善症狀具有一定療效。
(6)抑鬱藥 對腹痛症狀重而上述治療無效、特別是伴有較明顯精神症狀者可試用。
(7)中醫藥治療 中藥、鍼灸可能有一定療效。
3.心理和行為療法 症狀嚴重而頑固,經一般治療和藥物治療無效者應考慮予以心理行為治療,包括心理治療、認知療法、催眠療法和生物反饋療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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