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易激綜合徵的表徵為原因不明的腹部不適或疼痛,並伴有排便的異常。典型的IBS有排便後可以緩解的腹痛或不適(這是和功能性腹瀉的最大區別),或者發作時排便頻率會改變(增多或是減少),又或者發作時大便性狀會改變(變稀或變硬)。
但大便一定不帶膿血、無排便不盡感、無明顯體重減輕、大便不影響睡眠。如果病人沒有出現如胃腸道出血、體重減輕、發熱、貧血或者腹部腫塊等紅色警報病徵。
難治性IBS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必備條件:
1、診斷符合Rome Ⅲ標準(反覆發作的腹痛或不適,最近3 個月內每個月至少有3天出現症狀,合併以下2條或多條:
①排便後症狀緩解;
②發作時伴有排便頻率改變;
③ 發作時伴有大便性狀(外觀)改變。
診斷前症狀出現至少6個月,近3個月滿足以上標準。
2、經常規治療(匹維溴銨或胃腸動力藥+飲食調整+生活習慣調整,以及解痙、調節腸道菌群等治療)12周仍無效或起效甚微。(具體用藥請結合臨床,由醫生面診指導為準。)
必須排除:
1、消化系統器質性、感染性疾病或胃腸道手術史者;
2、有心臟病、糖尿病、甲狀腺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病變、肝腎功能損害和婦科器質性疾病者。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