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壓增高是神經外科常見臨床病理綜合徵,是顱腦損傷、腦腫瘤、腦出血、腦積水和顱內炎症等所共有徵象,由於上述疾病使顱腔內容物體積增加,導致顱內壓持續在2.0kPa (200mmH20)以上,從而引起的相應的綜合徵,稱為顱內壓增高。顱內壓增高會引發腦疝危象,可使病人因呼吸迴圈衰竭而死亡,因此對顱內壓增高及時診斷和正確處理,十分重要。
顱腔容納著腦組織、腦脊液和血液三種內容物,當兒童顱縫閉合後或成人,顱腔的容積是固定不變的,約為1400—1500ml。顱腔內的上述三種內容物,使顱內保持一定的壓力,稱為顱內壓(intracranial pressure, ICP)。由於顱內的腦脊液介於顱腔壁和腦組織之間,一般以腦脊液的靜水壓代表顱內壓力,通過側臥位腰椎穿刺或直接腦室穿刺測量來獲得該壓力數值,成人的正常顱內壓為0.7-2.0kPa (70-200mmH2O),兒童的正常顱內壓為0.5-1.0kPa (50-100mmH20)。臨床上顱內壓還可以通過採用顱內壓監護裝置,進行持續地動態觀察。
顱內壓的調節與代償:
顱內壓可有小範圍的波動,它與血壓和呼吸關係密切,收縮期顱內壓略有增高,舒張期顱內壓稍下降;呼氣時壓力略增,吸氣時壓力稍降。顱內壓的調節除部分依靠顱內的靜脈血被排擠到顱外血液迴圈外,主要是通過腦脊液量的增減來調節。當顱內壓低於0.7kPa(70mmH20)時,腦脊液的分泌則增加,而吸收減少,使顱內腦脊液量增多,以維持正常顱內壓不變。相反,當顱內壓高於0.7kPa (70mmH2O)時,腦脊液的分泌較前減少而吸收增多,使顱內腦脊液量保持在正常範圍,以代償增加的顱內壓。另外,當顱內壓增高時,有一部分腦脊液被擠人脊髓蛛網膜下腔,也起到一定的調節顱內壓的作用。腦脊液的總量佔顱腔總容積的10%,血液則依據血流量的不同約佔總容積的2%-11%,一般而言允許顱內增加的臨界容積約為5%,超過此範圍,顱內壓開始增高。當顱腔內容物體積增大或顱腔容量縮減超過顱腔容積的8%-10%,則會產生嚴重的顱內壓增高。
引起顱壓增高的病因可分為三大類:
1、顱腔內容物的體積增大如腦組織體積增大(腦水腫)、腦脊液增多(腦積水)、顱內靜脈迴流受阻或過度灌注,腦血流量增加,使顱內血容量增多。
2、顱內佔位性病變使顱內空間相對變小如顱內血腫、腦腫瘤、腦膿腫等。
3、先天性畸形使顱腔的容積變小如狹顱症、顱底凹陷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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