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標準:
1、係指腦實質內非外傷性出血,常見於50-70歲的高血壓病人,在活動中、情緒激動或飲酒後突然發病。症狀在數分鐘成數小時達高峰。常見症狀體徵有:血壓升高、頭痛、嘔吐。意識障礙、大小便失禁、偏癱、失語、偏身感覺障礙、頸項強直、瞳孔改變,嚴重者於24-48小時死亡。輔助檢查:顱腦CT可見高密度灶。
2、體徵:
(1)頭痛頭暈:頭痛是腦出血的首發症狀,常常位於出血一側的頭部;有顱內壓力增高時,疼痛可以發展到整個頭部。頭暈常與頭痛伴發,特別是在小腦和腦幹出血時。
(2)嘔吐:大約一半的腦膠犯病人發生嘔吐,可能與腦出血時顱內壓增高、眩暈發作、腦膜受到血液刺激有關。
(3)意識障礙:表現為嗜睡或昏迷,程度與腦出血的部位、出血量和速度有關。在腦較深部位的短時間內大量出血,大多會出現意識障礙。
(4)運動和語言障礙:運動障礙以偏癱較為多見;言語障礙主要表現為失語和言語含糊不清。
(5)眼部症狀:瞳孔不等大常發生於顱內壓增高的胞疝病人;還可以有偏盲和眼球活動障礙,如腦出血病人在急性期常常兩眼凝視大腦的出血側。
腦出血還可伴有頸項強直、癲癇發作、大小便失禁等。若病人出現深昏迷、高熱、瞳孔改變以及合併消化道出血等,則表明病情危重,預後較差。
治療措施:
1、內科治療
(1)一般處理:
①一般應臥床休息2~4周,保持安靜,避免情緒激動和血壓升高。嚴密觀察體溫、脈搏、呼吸和血壓等生命體徵,注意瞳孔變化和意識改變。
②保持呼吸道通暢,清理呼吸道分泌物或吸人物,如果Pa02<60mmHg或PaCO2>50mmHg應吸氧,使動脈血氧飽和度維持在90%以上,PaCO2保持在25~35mmHg之間,必要時及時行氣管插管或切開術;有意識障礙、消化道出血者宜禁食24~48小時,必要時應排空胃內容物。
③水、電解質平衡和營養,每日入液量可按尿量+500ml計算,如有高熱、多汗、嘔吐或腹瀉者,可適當增加入液量。維持中心靜脈壓5~12mmHg或肺楔壓在10~14mmHg水平。注意防止低鈉血癥,以免加重腦水腫。每日補鈉50~70mmol/L,補鉀40~50mmol/L,糖類13.5~18g,補充熱量(6.280~7.536)×106J/d。④調整血糖,血糖過高或過低者,應及時糾正,維持血糖水平在6~9mmol/L之間。⑤明顯頭痛、過度煩躁不安者,可酌情適當給予鎮靜止痛劑;便祕者可選用緩瀉劑。
(2)降低顱內壓:腦出血後腦水腫約在48小時達到高峰,維持3~5天后逐漸消退,可持續2~3周或更長。腦水腫可使顱內壓增高,並致腦疝形成,是影響腦出血死亡率及功能恢復的主要因素。積極控制腦水腫、降低顱內壓(intracranial pressure,ICP)是腦出血急性期治療的重要環節。可選用:
①甘露醇:通常125~250ml,每6~8小時一次,療程7~10天;如有腦疝形成徵象可快速加壓靜脈滴注或靜脈推注;冠心病、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和腎功能不全者宜慎用。
②利尿劑:呋塞米較常用,每次20~40mg,每日2~4次靜脈注射,常與甘露醇交替使用可增強脫水效果,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腎功和水電解質平衡。
③甘油果糖:500ml靜點,每日1~2次,3~6小時滴完,脫水、降顱壓作用較甘露醇緩和,用於輕症患者、重症患者的病情好轉期和腎功能不全患者。
④10%人血白蛋白:50~100ml靜點,每日1次,對低蛋白血癥患者更適用,可提高膠體滲透壓,作用較持久。脫水劑用藥期間宜監測ICP、血漿滲透壓,部分重症病例需要監測中心靜脈壓。不建議應用激素治療減輕腦水腫。
(3)調整血壓:關於ICH患者的血壓調控目前尚無一定的公認標準。一般認為ICH患者血壓升高是機體針對ICP,為保證腦組織血供的血管自動調節反應,隨著ICP的下降血壓也會下降,因此降低血壓應首先以進行脫水降顱壓治療為基礎。但如果血壓過高,又會增加再出血的風險,必要時宜及時控制血壓。調控血壓時應考慮患者的年齡、有無高血壓史、有無顱內高壓、出血原因及發病時間等因素。
一般來說,當血壓≥200/110mmHg時,應採取降壓治療,使血壓維持在略高於發病前水平;當血壓<180/105mmHg時,可暫不使用降壓藥。收縮壓在180~200mmHg或舒張壓100~110mmHg之間時,需密切監測血壓;即使應用降壓藥治療,也需避免應用強降壓藥,防止因血壓下降過快引起腦低灌注;收縮壓<90mmHg,有急性迴圈功能不全徵象,應及時補充血容量,適當給予升血壓藥治療,維持足夠的腦灌注。腦出血恢復期應積極控制血壓,儘量將血壓控制在正常範圍內。
(4)止血治療:止血藥物如6-氨基己酸、氨甲苯酸、立止血等對高血壓動脈硬化性出血的作用不大。如果有凝血功能障礙,可針對性給予止血藥物治療,例如肝素治療併發的腦出血可用魚精蛋白中和,華法林治療併發的腦出血可用維生素K1拮抗。
(5)亞低溫治療:是腦出血的輔助治療方法,可能有一定效果,可在臨床當中試用。
(6)併發症的防治:
①感染:發病早期病情較輕又無感染證據者,一般不建議常規使用抗生素;合併意識障礙的老年患者易併發肺部感染,或因導尿等易合併尿路感染,可給予預防性抗生素治療;如果已經出現系統感染,可根據經驗或痰培養、尿培養及藥物敏感實驗結果選用抗生素;尿瀦留者要留置導尿管,必要時進行膀胱沖洗。
②應激性潰瘍:可引起消化道出血,對重症或高齡患者應預防應用H2受體阻滯劑;一旦出血應按上消化道出血的治療常規進行處理,如應用冰鹽水洗胃及區域性止血藥等。
③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徵:又稱稀釋性低鈉血癥,可發生於約10%ICH患者,因經尿排鈉增多,血鈉降低,加重腦水腫,應限制水攝入量在800~1000ml/天,補鈉9~12g/天。低鈉血癥宜緩慢糾正,否則可導致腦橋中央髓鞘溶解症。
④腦耗鹽綜合徵:系因心鈉素分泌過高所致的低鈉血癥,治療時應輸液補鈉。
⑤癇性發作:有癲癇頻繁發作者,可靜脈緩慢推注安定10~20mg,或苯妥英鈉15~20mg/kg緩慢靜注控制發作,一般不需長期治療。
⑥中樞性高熱:大多采用物理降溫,有學者提出可用多巴胺能受體激動劑如溴隱亭進行治療。
⑦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或肺栓塞:一旦發生,應給予普通肝素100mg靜脈滴注,每日1次,或低分子肝素4000U皮下注射,每日2次。對高齡、衰弱的臥床患者也可酌情給予預防性治療。
2、外科治療:一般來說,當ICH病情危重致顱內壓過高,內科保守治療效果不佳時,應及時進行外科手術治療。
(1)外科治療目的:儘快清除血腫,降低顱內壓,挽救生命,儘可能早期減少血腫對周圍組織壓迫,降低殘疾率。同時可以針對出血原因,如腦血管畸形、動脈瘤等進行治療。主要手術方法包括:去骨瓣減壓術、小骨窗開顱血腫清除術、鑽孔血腫抽吸術和腦室穿刺引流術等。
(2)外科治療適應證:目前對於外科手術適應證、方法和時機選擇尚無一致性意見,主要應根據出血部位、病因、出血量及患者年齡、意識狀態、全身狀況決定。一般認為手術宜在超早期(發病後6~24小時內)進行。
通常下列情況需要考慮手術治療:
①基底節區中等量以上出血(殼核出血≥30ml,丘腦出血≥15ml);
②小腦出血≥10ml或直徑≥3cm,或合併明顯腦積水;
③重症腦室出血(腦室鑄型)。
3、康復治療:腦出血後,只要患者的生命體徵平穩、病情不再進展,宜儘早進行康復治療。早期分階段綜合康復治療對恢復患者的神經功能,提高生活質量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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