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性胸腔積液,又稱惡性胸腔積液、惡性胸水,是腫瘤常見且難以控制的併發症,是疾病晚期的標誌。臨床上一旦出現惡性胸腔積液,則意味著疾病已到晚期,患者生活質量將顯著下降,中位生存時間不超3 月。
因此,治療的目的主要在於有效地控制積液增長,緩解呼吸困難,提高患者生存質量治療,延長生存期。
1、穿刺引流
大部分實體瘤胸水需要區域性治療才能改善症狀,控制胸水以達到緩解病情,提高生活質量的目的。
排液+胸腔內藥物治療:最常用及首選方法。
(1)胸腔穿刺抽液:為緩解症狀的有效方法,但單純抽液胸水控制率低,大多數在 1~3 天內復發,且反覆抽液致蛋白質大量丟失(4 g/100 mL)。首次抽液量可在密切觀察下適當增加,為配合胸腔注藥,應儘可能抽盡液體。
(2)內建胸腔引流管:既往胸腔粗管引流操作較複雜,損傷較大,癌性胸水者拔管後傷口難癒合,現已不提倡採用。細管引流(外徑 3~5 mm)操作簡便,損傷小,易注藥,現在較廣泛使用,拔管指徵:引流量 < 150 mL/ 天,胸片顯示肺復張。
穿刺或抽液過程中,如患者發生咳嗽、氣短,除了警惕氣胸外,還應注意因胸腔內的壓力減低、壓縮肺重新膨脹, 功能未恢復的肺血管充血、通透性增強導致的肺水腫。此時,應停止引流或抽液,上吸氧、用利尿劑,患者症狀緩解後的第 2 天再次引流或針刺抽液直至將胸水儘量引流乾淨。
2、胸腔腔內藥物治療
由於長期置管引流導致大量蛋白丟失,促進全身情況惡化,增加氣胸、胸腔感染和多房積液的危險,故應該配合胸腔用藥。
常用硬化劑或化療藥治療惡性胸腔積液,機制為抗腫瘤及抗胸膜粘連。
化療敏感的腫瘤包括乳腺癌、SCLC、精原細胞瘤及淋巴瘤的胸腔積液全身化療有效,大量胸水患者可單純抽液後行全身化療。如果患者 KPS 評分低,用單純內建胸腔引流管引流,同時避免一次引流過多胸水,致縱隔擺動和復張後肺水腫。
(1)化療藥:常用博來黴素、多柔比星、米託蒽醌、順鉑、阿糖胞苷、依託泊苷、氟尿嘧啶、絲裂黴素,可配合熱療,毒性小,一般為發熱、噁心、骨髓抑制。
(2)胸膜硬化劑:如四環素、滑石粉、強力黴素等,有效率高,但副作用大,藥物來源有限。
(3)生物製劑:如 IL-2、INF、TNF 等,副作用小。
博來黴素胸腔注射
博來黴素是治療惡性胸腔積液最有效的藥物之一,有效率 83% 左右。其無骨髓抑制和免疫抑制作用,緩解期長,區域性刺激性小,對肺組織無毒性,患者耐受性良好,不影響患者同時接受聯合化療。
用藥方法:30~40 mg/m2 IP,用靜脈穿刺置管技術,首先將靜脈用管置入胸腔內引流,儘量將胸水引流乾淨,然後將 50~60 mg 博來黴素溶於 50~60 mL 注射用水或生理鹽水注入胸腔內,用肝素帽將封閉導管。
囑患者每 5 分鐘變換一次體位,持續 20 分鐘以上,以使藥物與胸膜腔均勻接觸。
觀察 5~7 天后如胸水不再產生可拔掉導管,如胸水又產生或增多,可再次抽胸水並注藥 1 次 。該技術在臨床上使用即簡單又安全,可以較長時間留置、反覆引流及治療,具有臨床推廣價值。
白介素 -2(IL-2)胸腔注射
IL-2 治療的有效率為 21%~95%,與癌腫有關。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惡性胸腔積液控制率約為 62%。
用法:100~300 萬 IU/ 次,每週注射 1 次,連用 2~4 周。選用胸腔穿刺或胸腔導管閉式引流盡量抽盡胸水後,將白介素 -2 溶於 10~20 mL 生理鹽水中,然後將藥物注入胸腔內。
胸腔內給藥前半小時可給予非那根 25 mg 肌注、解熱鎮痛藥如消炎痛 25 mg 口服以減輕胸腔給藥後引起的寒戰、發熱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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