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中後癲癇是指腦卒中前無癲癇病史,在腦卒中後一定時間內出現的癲癇發作並排除腦部和其它代謝性病變。
根據首次癇性發作在卒中後出現的時間點,卒中後癇性發作可分為早發性癇性發作和遲發性癇性發作,國內將兩者的時間分界點定為2周;而國際抗癲癇聯盟將其定為1周,PSE被定義為卒中至少1周後發生2次及以上癇性發作。
PSE發病機制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早發性癇性發作是腦區域性代謝障礙以及繼發於缺血、缺氧後腦部興奮性神經遞質釋放增多所致;而遲發性癇性發作則與逐漸發生的神經細胞變性、壞死和膠質細胞增生導致腦組織結構變化有關;此外,紅細胞代謝產物如含鐵血黃素沉積是腦出血後繼發癲癇的重要因素。
影響卒中後癲癇的危險因素主要涉及卒中型別、卒中部位及大小、卒中嚴重度,其中出血性卒中、皮質卒中、卒中病灶面積大及卒中嚴重程度高均會增加PSE發生的風險,而早發性發作本身也是PSE的重要危險因素。卒中後癇性發作對卒中預後(包括住院時間、致殘率及死亡率)的影響目前尚不明確,一般認為,早發性發作影響卒中患者預後,而遲髮型發作影響則較小。
卒中後癇性發作一旦發生,如何選擇治療時機及治療方案尤為重要,不推薦在卒中後預防性使用抗癲癇藥物,由於約1/3早發性癇性發作及1/2以上遲發性癇性發作會發展為PSE,有學者建議對首次早發性癇性發作可暫不處理或短期用藥,而對2次早發性癇性發作及首次遲發性癇性發作應考慮給予抗癲癇藥物治療,以預防再發。
PSE患者藥物選擇不僅要考慮發作型別,還要考慮藥物的互相作用,因為該類患者往往合併使用多種藥物,根據ILAE治療指南,加巴噴丁和拉莫三嗪可作為部分性發作的老年PSE患者首選藥物,為A級證據;由於與其他藥物互相作用小,左乙拉西坦也可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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