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焦慮抑鬱狀態是一種持續擔憂、焦慮和壓抑、少愉快感的狀態,患者的焦慮和抑鬱情緒往往是過度和不恰當的,但不能控制,對社會生活和或身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該描述狹義包括混合性焦慮抑鬱障礙、焦慮障礙伴抑鬱情緒、抑鬱障礙伴焦慮情緒、軀體疾病伴焦慮抑鬱情緒等。
因焦慮障礙與抑鬱障礙譜系複雜,有許多重疊症狀和共病現象,而大部分患者是到綜合醫院首診,對綜合醫院非精神科醫師規範診斷難度較大,因此廣義上焦慮抑鬱狀態包括所有伴或不伴軀體疾病的焦慮障礙(狀態)和抑鬱障礙(狀態)。此稱謂是一種症狀狀態描述,不是疾病診斷名稱。主要見於綜合醫院醫師對患者的初步印象中。
二、臨床表現:患者存在焦慮和或抑鬱的情緒,常伴有疲勞、注意力不集中和睡眠障礙等症狀,患者常常因自主神經症狀如疼痛、多汗、心悸、胸悶、腹脹等就診於綜合性醫院,進行過多的檢查和治療。以下為本病的具體表現:
(1)擔憂:患者常常處於心煩意亂和憂慮之中。
(2)軀體症狀:以疼痛、疲勞較突出,症狀可累計呼吸、心血管、消化、泌尿、神經等各個系統,常見心慌、胸悶、氣促、頭暈、頭悶、多汗、口乾、口苦、咽部異物感、胃部不適、噁心、腹痛、腹脹、便祕、尿頻、頸肩背腰困痛、肌緊張、軀體麻木、遊走感、燒灼感等,有的患者可出現陽痿、早洩、月經紊亂等。而上述軀體症狀不能用各種臨床檢查證明有明顯的器質性疾病,或者雖然有一部分患者查出器質性問題,但其嚴重程度與患者主觀症狀不符。
(3)敏感性增高:對小事易發脾氣(明知沒必要)、好抱怨、注意力不集中、常感記憶力下降。睡眠障礙較為突出,常表現為入睡困難、多夢、易醒、醒後難再睡、醒後心慌緊張、夢中喊叫等。
(4)抑鬱:患者情緒低落、反應遲緩、顯著而持久的抑鬱悲觀、發愁做事、整日臥床懶動。程度較輕的患者感到悶悶不樂,無愉快感,凡事缺乏興趣,愁眉苦臉,感到“心裡有壓抑感”、“高興不起來”;程度重的可悲觀絕望,有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之感,患者常訴說“活著沒有意思”、“心裡難受”等。
(5)其他:焦慮與抑鬱有較高的共病率,此類患者也常合併酒精和物質依賴。還有的患者合併軀體疾病,如消化性潰瘍、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類風溼性關節炎、面板過敏、哮喘等,而軀體疾病與焦慮抑鬱問題互相影響,使疾病複雜化,從而延遲康復,甚至明顯增加自傷自殺企圖與行為。共病患者往往有更多的社會功能損害,對治療的反應也較差,是醫療資源的高消耗人群。
三、治 療:
(1)治療目標:緩解或消除患者的焦慮抑鬱及伴隨症狀,最大限度的減少病殘率和自殺率;在軀體疾病治療的同時改善患者的不良情緒和軀體感受,激發患者對治療的主觀能動性;增加恢復社會功能,提高生存質量;預防復發。
(2)治療原則:綜合治療(基於評估的抗焦慮抗抑鬱藥物治療、心理社會家庭干預、物理治療等)、長期規範化治療(急性期、鞏固期、維持期)、個體化治療。
四、注意事項:
(1)焦慮抑鬱狀態只是一種初步印象,嚴格說來不是具體疾病的診斷,精神科醫師應該在後續診治中儘可能明確診斷及有針對性的制定個體化治療方案。對綜合科醫師來說,在進行抗焦慮抗抑鬱治療2-4周後效果不理想,應及早請專科會診明確診斷及規範治療。
(2)患者普遍存在服藥種類較多、對診治不信任不放心、治療依從性差、對不良反應敏感、社會生活嚴重受損、反覆就醫消耗大量醫療資源及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的現象。因此需要患者及家屬特別注意:每天按時服藥;某些藥物可能幾周後才會起效(非本二氮卓類藥物);症狀改善後需要繼續服藥;不要自行減藥停藥;及時就醫指導如何處理不良反應、定期監測肝腎等臟器功能和其他相關問題;及時合理安排日常活動或自己喜歡的運動;儘可能正常生活、學習、工作等。
(3)服藥期間禁用或慎用酒精及減肥類藥物、其他精神活性物質,減少吸菸。
(4)存在共病需多種藥物聯合使用時請一定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5)苯二氮類藥物(安定類)起效較抗抑鬱藥(具有抗焦慮作用)快,早期應用有助於幫助患者改善睡眠和減少使用抗抑鬱藥物早期出現的不耐受現象。但是不建議長期使用該類藥物。
(6)焦慮抑鬱狀態障與社會心理因素、腦結構和功能異常、遺傳、生長環境、反覆經歷負性生活事件及災難性的認知等因素相關,因此需要綜合性治療,如基於評估的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物理治療、家庭社會干預、文體活動等,單靠藥物治療許多患者不能“除根”。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