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股骨頭壞死進行分期有助於醫生對這一疾病進行診斷,並預測股骨頭壞死的演變過程,有利於醫生根據不同的病變時期選擇最有效的治療方法,進行個體化治療,並準確評估治療效果和預後。眾多分類中目前被廣為接受的有以下幾種。
股骨頭壞死的分期:
一、Ficat分期法
1980年,Ficat和Arlet根據X線片和骨功能檢查提出股骨頭壞死四期分類法。這種方法簡單,臨床應用最為廣泛。它闡述了骨的功能檢查是早期診斷不可缺少的,但其對壞死範圍沒有量化,也就無法判斷預後。
Ⅰ期 X線片表現正常,但有髖關節僵硬和疼痛,且伴隨髖關節部分功能受限。可進行血液動力學、核素和組織病理學檢查以確診。
Ⅱ期 X線片上有骨重建的跡象而股骨頭外形及關節間隙無改變。表現為壞死區骨質疏鬆、骨硬化和囊性變。臨床症狀明顯,髓芯活檢肯定有組織病理學改變。
Ⅲ期 X線片上骨的連續性遭到破壞,股骨頭頂端可有塌陷或變扁,尤以與髖臼接觸處明顯。死骨侷限於相應受壓部位,可有斷裂和嵌壓,並可見呈圓錐狀下陷。出現新月徵,關節間隙正常。臨床症狀加重。
Ⅳ期 X線片示股骨頭進一步塌陷,關節間隙變窄,呈典型的骨關節炎表現。臼頂變形以與扁頭相對應,圓形關節變為橢圓形狀。臨床疼痛明顯,關節功能障礙,只保留伸展功能,外展和旋轉功能完全喪失。
二、Steinberg分期法(賓夕法尼亞大學分期法)
1995年,Steinberg根據股骨頭壞死X線改變,骨掃描檢查及MRI表現將股骨頭壞死分為七期。這種方法首次對壞死範圍進行了量化,並指出骨壞死的預後和療效主要取決於病損的大小。它第一個將MRI作為骨壞死分期的明確方式,並第一次將測量壞死形狀和大小的方法引入骨壞死的分期體系。但其分期法標準過細,使得在臨床應用中的可重複性較低。
O期 懷疑股骨頭壞死,X線片、骨掃描和MRI表現正常或非診斷性。
Ⅰ期 X線片正常,骨掃描和(或)MRI異常。
Ⅰ-A 輕度,MRI股骨頭病損範圍小於15%。
Ⅰ-B 中度,MRI股骨頭病損範圍15-30%。
Ⅰ-C 重度,MRI股骨頭病損範圍大於30%
Ⅱ期 X線片顯示股骨頭內囊變和硬化變等異常表現。
Ⅱ-A 輕度,X線片股骨頭病損範圍小於15%。
Ⅱ-B 中度,X線片股骨頭病損範圍15-30%。
Ⅱ-C 重度,X線片股骨頭病損範圍大於30%。
Ⅲ期軟骨下骨折產生新月徵,X線片上表現為軟骨平面下1-2L處的細小透亮線,延伸到整個壞死範圍.
Ⅲ-A 輕度,軟骨下塌陷(新月徵)佔關節面小於15%。
Ⅲ-B 中度,軟骨下塌陷(新月徵)佔關節面15-30%。
Ⅲ-C 重度,軟骨下塌陷(新月徵)佔關節面大於30%。
Ⅳ期 股骨頭關節面塌陷。
Ⅳ-A輕度,關節面塌陷小於15%或壓縮小於2L。
Ⅳ-B中度,關節面塌陷15-30%或壓縮2-4L。
Ⅳ-C重度,關節面塌陷1大於30%或壓縮大於4L。
Ⅴ期 髖關節間隙狹窄和(或)髖臼軟骨發生改變。
Ⅵ期股骨頭和髖關節進一步退行性改變,關節間隙逐漸消失,關節面顯著變形。
三、ARCO分期法(國際分期法)
1992年,國際骨微迴圈研究協會(ARCO)在X線、MRI、骨掃描等檢查基礎上提出了更系統、更全面的ARCO分期。此分期考慮到了股骨頭壞死的部位在分期中的作用,在經歷了數次改良後這一方法被廣泛應用於臨床研究中。很多學者認為這是最實用的分期法,對疾病的診斷、治療和預後有很高的價值。
O期 骨活檢結果顯示有缺血壞死,其他檢查正常。
Ⅰ期骨掃描陽性或MRI陽性或兩者均陽性。病變根據部位劃分為內側、中央、外側。
Ⅰ-A 病變範圍小於股骨頭的15%。
Ⅰ-B 病變範圍佔股骨頭的15-30%。
Ⅰ-C 病變範圍大於股骨頭的30%。
Ⅱ期 X線片異常:股骨頭斑點狀表現,骨硬化,囊性變,骨質稀疏。X線檢查及CT掃描無股骨頭塌陷,骨掃描及MRI呈陽性,髖臼無改變。病變根據部位劃分為內側、中央、外側。
Ⅱ-A 病變範圍小於股骨頭的15%。
Ⅱ-B 病變範圍佔股骨頭的15-30%。
Ⅱ-C 病變範圍大於股骨頭的30%。
Ⅲ期 X線片上可見新月徵。病變根據部位劃分為內側、中央、外側。
Ⅲ-A 病變範圍小於股骨頭的15%或股骨頭塌陷小於2L。
Ⅲ-B 病變範圍佔股骨頭的15-30%或股骨頭塌陷2-4L。
Ⅲ-C 病變範圍大於股骨頭的30%或股骨頭塌陷大於4L。
Ⅳ期 X線片上見股骨頭關節面變扁,關節間隙變窄,髖臼骨硬化,囊性變,邊緣骨贅形成。
四、四期六型法
四期六型分期法是趙德偉在Ficat分期的基礎上,結合功能檢查及臨床表現所提出的。此分期法更注重臨床表現,但對指導治療價值不大。
Ⅰ期僅有一過性的關節僵硬和疼痛,通常伴有關節活動的一定限制,休息後症狀緩解。在X線片上無陽性結果所見,偶爾可見到均勻一致或斑點狀骨質疏鬆區。
Ⅱ期持重,站立較久出現髖關節疼痛。在X線片上出現骨重建跡象,但股骨頭外形或關節間隙無任何變化。此期又分為A、B兩個亞型:
ⅡA 髖關節活動輕度受限。骨質稀疏呈瀰漫性,有明顯的重建影像,可累及髖臼。整個股骨頭中心呈均勻一致的骨質硬化帶,分界比較明顯。其周圍可見點狀、片狀密度減低區及孤立的囊性改變。
ⅡB 骨質密度增高與密度減低區混合存在,一般多見扇形或軟骨下骨折,偶可見到新月徵(系軟骨下骨小樑與軟骨分離或塌陷的徵象)。新月徵的出現是骨小樑壞死的前驅徵象。
Ⅲ期髖關節疼痛持續存在,疼痛輕微,休息時緩解不明顯。X線片上見軟骨下骨小樑的連續性出現斷裂,有明顯的囊狀改變,周圍常有硬化緣,在負重區軟骨下骨折而使股骨頭變扁。因覆蓋的軟骨仍保持正常,故關節間隙正常或輕微狹窄。
Ⅳ期軟骨下骨壞死進行性擴大,表現為關節間隙的狹窄和典型的骨性關節炎改變。此期也可分兩個亞型:
ⅣA 股骨頭進一步變扁並受壓縮,頭的內外側面均塌陷,關節間隙變窄,在頭軟骨下骨下方和髖臼負重部位可見小骨贅和囊性改變,也就是髖關節骨性關節炎徵象。
ⅣB 股骨頭與髖臼進一步壓縮和破壞,並有關節退行性變化,使壞死與關節炎不再能截然分辨。為適應股骨頭的扁平畸形,髖臼頂也隨之發生變化,由球狀體關節變為圓柱體關節,部分股骨頭可見碎裂及骨折。雖然保留了較大屈曲範圍,但卻導致外展和旋轉功能的全部喪失,即半脫位徵象。
早期股骨頭壞死
目前在國際上經常採用的分期法均規定股骨頭壞死早期診斷的概念為0-2期,0期診斷依靠骨活檢;1期診斷依靠骨掃描或者核磁共振成像(MRI);2期診斷依靠CT,高質量的X光片也可以做出診斷。只有在早期診斷的基礎之上才能進行保留股骨頭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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