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處理
1、對疑診不穩定性心絞痛者,應迅速作相關檢查預以評估,並儘早開始抗缺血治療。
2、臨床確認為不穩定性心絞痛者,絕大多數應住院治療。
3、臥床休息、吸氧、鎮靜治療。
4、積極治療加重心肌氧耗的因素,如感染、發熱、甲亢、心動過速、心功能不全惡化等。糾正貧血。運城市中心醫院老年病科張國樑
5、持續心電監測。作心肌酶(TnT或CK-MB 等)檢查以排除心肌梗死。
二、藥物治療
1、硝酸酯類
(1)應選用短效製劑(如消心痛),每六小時一次。
(2)發作時舌下含服硝酸甘油或使用硝酸酯類噴霧劑。
(3)急性發作期應靜脈用硝酸甘油或5-單硝製劑(如異舒吉)等。硝酸甘油應從小劑量(5―10μg/分)開始,5-10分鐘遞增10μg/分,直到症狀緩解或副作用出現(頭痛,血壓低於90mmHg或平均壓降低30%)。
2、β-受體阻滯劑
若無禁忌症,應用於所有不穩定性心絞痛患者。治療目標是使心率降至50-60次/分。常用製劑為美多醯胺(倍他樂克)和阿替洛爾(氨醯心安)等。需要快速降低心率時,可用靜脈用依斯洛爾(esmolol),該藥即使在心功能障礙者亦可應用,因其停藥後20分鐘藥效即消失。
3、鈣拮抗劑
急性發作期應選用短效製劑。常用藥為地爾硫卓(恬爾心,硫氮卓酮)和硝苯吡啶(心痛定)。心動過緩或傳導阻滯者應慎用(或不用)地爾硫卓。心功能障礙者應避免用心痛定。
血壓高且心功能正常者,可首選心痛定。與β-受體阻滯劑及(或)硝酸酯類合用療效更佳。
無緩慢型心律失常者,可首選地爾硫卓。地爾硫卓與β-受體阻滯劑配伍應用時應格外謹慎,因兩藥對減慢心率及阻滯傳導有協同作用,應注意心電監測。
病情相對穩定後,可改用長效二氫吡啶類鈣拮抗劑。
為控制症狀,可根據心絞痛的發作性質選擇抗心肌缺血藥。若心絞痛的發作主要與心肌氧耗上升有關,則主要選 β-受體阻滯劑。當發作以冠脈痙攣為主,則主要選擇硝酸鹽類及鈣拮抗劑。
4、抗血小板藥
不穩定性心絞痛多數是由於斑塊破裂誘發不全堵塞性血栓形成。使其狹窄明顯加重所致,因此發病的急性期進行有效的抗血小板和抗凝治療可防止血栓的進一步發展,減低急性心肌梗死的發生率。常用的抗血小板藥有阿司匹林及氯吡格雷(波力維)。最新和最強的抗血小板藥為Ⅱb/Ⅲa受體拮抗劑。
目前認為,阿司匹林在80-325mg/天的劑量範圍內,其療效相似。阿司匹林抵抗者,用阿司匹林無效。然臨床上目前尚無一種常規方法用於檢測阿司匹林抵抗現象。
波力維,急性期可與阿司匹林合用,有協同抗血小板作用。用法:300mg衝擊一次,以後75mg/天。對阿司匹林過敏或抵抗者可單用波力維。
Ⅱb/Ⅲa受體拮抗劑,目前國內有靜脈用替若非班(欣維寧),可用於病情極不穩定或有顯著血栓形成傾向者。
5、普通肝素及低分子肝素
抗凝治療主要是指抗凝血酶的治療,肝素為最有效的藥物之一。低分子量肝素已作為不穩定性心絞痛的常規用藥。
普通肝素:急性期可靜脈持續泵入。一般以3000IU 衝擊後以1000IU/小時維持,或根據APTT調節用量,使其保持在45-70秒之間為宜。
低分子肝素:目前認為其療效與普通肝素相似或更優。不需監測APTT時間,臨床應用十分方便。常用藥有:
(1)克賽(依若肝素):1mg/kg體重,皮下注射,每12小時一次。
(2)速避凝(Fraxiparine):體重≤70kg,0.4ml皮下注射,每12小時一次。體重>70kg,0.6ml皮下注射,每12小時一次。
(3)法安明(Fragmin):120IU/ kg體重,皮下注射,每12小時一次。以治療一週左右為宜,最短不應少於48小時。
抗血小板和抗凝血酶治療目前已作為不穩定性心絞痛(UA)的常規治療,臨床最常用的防治血栓形成的配伍方案是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和肝素或低分子肝素的配合。
三、主動脈內球囊反搏術
在充分藥物治療無效的不穩定性心絞痛患者,主動脈內球囊反搏術(IABP)常有良好療效。併為接下來的血運重建治療起到有效的保駕作用。
四、溶栓治療
大規模臨床試驗證明:溶栓治療對不穩定性心絞痛患者不僅無效,甚至有害(出血併發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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