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一、二、三線治療一覽
晚期非小細胞肺癌肺癌的藥物治療包括化療和分子靶向治療。
化療分為姑息化療、輔助化療和新輔助化療,應當嚴格掌握治療的適應證,在腫瘤內科醫師主導下進行。
化療應當充分考慮患者的病情、體力狀況,評估患者可能的獲益和對治療的承受能力、及時評估療效、密切監測並有效防治不良反應。
化療的適應證為:美國東部腫瘤協作組(ECOG)體力狀況(PS)評分≤2分,重要臟器功能可耐受化療,對於SCLC的化療,PS評分可放寬到3分。
一線藥物治療
含鉑兩藥方案是標準的一線化療方案,在化療基礎上可聯合血管內皮抑素。EGFR 基因敏感突變或 ALK 融合基因陽性患者,可以有針對性地選擇靶向藥物治療。
對一線治療達到疾病控制的患者,可選擇維持治療。
二線藥物治療
二線治療可選擇的藥物包括多西紫杉醇、培美曲塞和EGFR-TKI。
EGFR基因敏感突變的患者,如果一線和維持治療時沒有應用EGFR-TKI,二線治療時應優先應用EGFR-TKI。
對於EGFR基因敏感突變陰性的患者,應優先考慮化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