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孕期保健和檢查的加強,越來越多的胎兒期腎積水被發現,因大多數人對此瞭解不夠,引起部分準爸爸和準媽媽的不安。事實上大部分胎兒期出現的腎積水存在自行緩解或消失的傾向。
胎兒腎積水是指胎兒期腎盂集合系統有明顯分離。胎兒腎積水大部分都是生理性的,我們稱為生理性積水,這種腎積水往往可隨著胎兒的發育,腎臟生理及輸尿管組織解剖學發生變化,在妊娠結束前或生後頭一年自發消退,不需要進一步干預。據最新統計資料顯示,50%以上胎兒期發生的腎積水能自行緩解或消失。
而由於真正梗阻因素造成的胎兒腎積水則屬於病理性的,可以造成腎功能下降、尿路感染等嚴重的後果。胚胎髮育時期上尿路不完全性梗阻,隨著胎兒的長大,積水將明顯增長,導致腎功能減退。如上尿路的完全梗阻將導致嚴重囊性發育不良的無功能腎,這一損害的結果與先天性腎發育不良相似。
1、胎兒腎盂積水診斷方法
產前檢查:首選B超。腎盂擴張程度主要以腎盂前後徑(APD)來表示,通常認為,妊娠妊娠20周前APD>6mm,20-30周時APD>8mm,孕30周後APD>10mm,可診斷為腎積水。腎積水的分級方法:輕度腎積水,APD<15mm,腎盞正常;中度腎積水,APD>15mm,腎盞擴張;重度腎積水,APD>15mm,腎盞擴張,腎實質變薄。
產後進一步檢查方法:B超,如靜脈腎盂造影(IVP),利尿性腎圖檢查(ECT)等實驗室檢查。大部分腎積水的診斷需依靠反覆B超等檢查和長期隨診中指標的變化來決定和是否需要採取手術干預。
2、胎兒期干預
胎兒腎積水多數情況下,診斷是在懷孕4到6個月時B超檢查發現的,之後應定期(半到一個月一次)隨訪檢查,並在足月之前再次行超聲檢查。
對於定期檢查中發現雙側多囊腎、腎發育不良伴羊水減少等嚴重畸形的,經產前專家會診後終止妊娠。一般腎積水出生後手術治療效果比較肯定,也不影響以後孩子的生長髮育,所以在小兒泌尿外科醫生的密切隨訪下不需要終止妊娠。
僅一小部分腎積水需要進行產前治療干預,並且應由有經驗的醫療機構進行。如長期胎兒膀胱引流,手術指徵為:妊娠4到6個月的男性胎兒,出現了嚴重雙側輸尿管腎積水,尿液指標符合標準,進行性羊水減少。
3、出生後治療
出生後對於少數有症狀患兒如出現腹部腫塊,尿路感染,或幼兒訴反覆腹痛等,則需儘早進行手術治療,按目前醫療水平,新生兒期即可安全進行手術。
出生後無症狀患兒的處理成為小兒泌尿外科醫生一個新的課題:哪些患兒可以自行緩解?哪些需要手術?一般來講孕後期腎盂分離小於10mm的患腎需要手術的可能性極小,但必須由小兒泌尿外科醫生密切隨訪,隨訪中如腎盂分離進行性增大、腎功能進行性下降,則需及時進行手術干預。如生後B超檢查腎盂分離大於20mm,應視為需手術的高度危險因素,儘快行IVP、ECT等檢查,以決定是否儘快採取手術治療。
胎兒期出現的腎積水出生後密切隨訪有二個目的:儲存腎功能和避免不必要的手術干預。對於無症狀患兒,目前最確切的決定是否需要手術的方法是利尿性腎圖(ECT)。在利尿性腎圖檢查中,如發現腎功能已有明顯下降則需手術治療,如分腎功能在35%以下即認為腎功能已有下降是公認的標準。若動態的利尿性腎圖隨訪檢查中發現分腎功能下降達5%以上則認為出現了腎功能的下降也需行手術干預。
4、隨訪頻率和穩定腎積水的隨訪
隨訪頻率太高會導致患者家長隨訪依從性下降而停止隨訪,頻率太低則可能導致腎功能的大幅下降。所以我們推薦在兩歲以內必須進行嚴密隨訪,隨訪間隔一般以3個月為宜,特殊情況可以更短。我們臨床統計的資料顯示,單純腎積水中,70%左右的手術發生在2歲以內,所以我們認為生後2歲是腎積水發生進展的關鍵時期,必須進行嚴密隨訪。2歲以後,隨訪頻率可以適當降低,每半年超聲檢查一次,利尿性腎圖每一年一次。
實際隨訪工作中我們遇到很多長期穩定的腎積水,積水無進展也無明顯減少。對於這些患兒可以採用超聲檢查為主的隨訪。統計資料顯示連續兩次超聲檢查發現患腎積水程度加重,則在利尿性腎圖中必然伴隨患腎分腎功能下降5%以上,所以在臨床上我們把超聲檢查作為隨訪大多數病例時的主要手段,而利尿性腎圖僅用於患兒初次診斷、術前評估和術後隨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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