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傳染科 主治醫師 黃鐵軍

  病毒性肝炎的臨床表現複雜,切忌主觀片面地只依靠某一項或某一次檢查異常即作出診斷,應根據流行病學史、臨床症狀和體徵、實驗室及影像學檢查結果,並結合患者具體情況及動態變化進行綜合分析,做好鑑別。然後根據肝炎病毒學檢測結果做出病原學診斷,最後確診。
  1、急性肝炎
  應根據流行病學史、臨床症狀、體徵、化驗及病原學檢測結果綜合判斷,並排除其他疾病。流行病學史如密切接觸史和注射史等。密切接觸史是指與確診病毒性肝炎患者(特別是急性期)同吃、同住、同生活或經常接觸肝炎病毒汙染物(如血液、糞便)或有性接觸而未採取防護措施者。注射史是指在半年內曾接受輸血、血液製品及未經嚴格消毒的器具注射藥物、免疫接種和針刺治療等。
  症狀指近期內出現的、持續幾天以上但無其他原因可解釋的症狀,如乏力、食慾減退、噁心等。③體徵指肝腫大並有壓痛、肝區叩擊痛,部分患者可有輕度脾腫大。
  化驗主要指血清ALT升高。
  病原學檢測陽性。凡化驗陽性,且流行病學史、症狀和體徵三項中有兩項陽性或化驗及體徵(或化驗及症狀)均明顯陽性,並排除其他疾病者可診斷為急性無黃疸型肝炎。
  2、慢性肝炎
  急性肝炎病程超過半年,或原有乙型、丙型、丁型肝炎或HBsAg攜帶史,本次又因同一病原再次出現肝炎症狀、體徵及肝功能異常者可以診斷為慢性肝炎。發病日期不明或雖無肝炎病史,但肝組織病理學檢查符合慢性肝炎,或根據症狀、體徵、化驗及B超檢查綜合分析,亦可作出相應診斷。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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