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風溼免疫科 主任醫師 朱靜

  類風溼關節炎的患者現在經常會在治療過程中聽到醫生說目標治療,感覺有些難以理解和不知道具體內容,簡單的說類風溼關節炎的目標治療就如同我們治療糖尿病血糖的控制,高血壓的血壓控制一樣我們應該有我們的目標。所以在此簡單介紹如下:

  “目標治療”(treat to target)的總體原則:(1)患者和醫師共同制定治療決策;(2)治療的根本目標是控制症狀、防止結構破壞、恢復生理功能及提高日常生活能力,以最大限度改善健康相關的生活質量。(3)達到治療目標最重要的方法是清除炎症,(4)“目標治療”需不斷評價病情活動度,並依此調整治療方案,最大限度改善類風溼關節炎患者的預後。

  “目標治療”(treat to target)的10條推薦意見:(1)類風溼關節炎的主要治療目標是使病情達到臨床緩解狀態。(2)病情臨床緩解的定義是顯著的炎症活動性症狀和體徵均消失。(3)“緩解”應該是根本目標,但從循證醫學證據來看,“低病情活動度”也可作為長期患病者的替代目標;(4)在達到預期治療目標前,應至少每3個月調整1次治療方案。(5)定期評價和記錄病情活動度:病情中高度活動者應每個月評估一次,而持續低活動度或持續緩解者可減少頻率如3-6個月1次。(6)臨床工作中,應採用有效的病情活動度綜合指標(應包括關節評估)如DAS44、DAS28、SDAI、CDAI等,以指導治療決策。(7)制定治療方案時,除考慮病情活動度外,還要考慮關節的結構破壞和功能損害情況,如每年1次的關節X線檢查或其他影像學檢查。(8)達到預期治療目標後,其後的治療仍要堅定不移地堅持。緩解期停用病情改善藥可使病情復發和再次誘導治療的難度增高2倍。(9)患者的併發症、本身因素及藥物相關風險因素可影響病情活動度綜合評價手段的選擇及治療目標值水平。如慢性感染和肝腎功能不全者的治療目標值要適當降低。(10)患者必須瞭解治療目標,並在醫生的監督下實施“目標治療”方案。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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