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法林的起效時間:由於華法林開始起效依賴於體內已合成的凝血酶原(因子Ⅱ)明顯下降,因子Ⅱ的半衰期為72小時,所以口服華法林真正起作用至少需要3天,抗凝的最大效應時間為72~96小時,抗血栓形成的最大效應時間為6天,因此,對急需抗凝者應優先選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一般在全量肝素已出現抗凝作用後,再以華法林進行長期抗凝治療。
同時其療效於給藥5~7日後才可穩定,對維持量的足夠與否須觀察5~7日才能加以判斷。
監護華法林的初始劑量:增加華法林的初始劑量並非能加速已合成的因子Ⅱ清除,高劑量反而會因為蛋白C和蛋白S的合成減少和迅速清除而致初始階段呈高凝狀態,甚至出現血栓。因此,華法林初始劑量為5mg~10mg,目前國內多推薦為3mg。如需快速抗凝,可同時給予肝素,兩者至少重疊使用4日,達到治療標準2日後停用肝素。
對華法林敏感者、老年人、出血高危傾向者,起始劑量應相應減少。華法林的吸收、藥動及藥效學受食物、遺傳、疾病狀態多因素影響,因此服後要通過監測凝血酶原時間(PT)及國際標準化比率(INR)來保證治療安全性。
注意華法林所致的出血:華法林過量易致出血,與INR密切相關,INR>4時出血危險性增加,INR>5時危險性急劇增加。如出現抗凝過度、INR超範圍,有高危出血傾向,需將華法林減量或停服,監測INR降至目標範圍後再從小劑量開始應用。
如患者有高危出血傾向,需將INR在24小時內降至正常,可給予維生素K1口服1mg~2.5mg。緊急糾正應緩慢靜注維生素K15mg~10mg(>30min,靜注後恢復凝血功能需4小時)。當有嚴重出血或INR>20時,可應用維生素K110mg、新鮮血漿和凝血酶原複合物緩慢靜注。高劑量維生素K1能引起華法林抵抗,重新使用華法林時應同時給予肝素,直至患者恢復對華法林敏感性。
注意監測國際標準化比率:華法林在治療初期應每日監測國際標準化比率,穩定至少2日後可每週服藥2~3次,直至第四周。研究表明,華法林在治療開始的6~12周內出血的發生率最高,最好每週查一次。即使INR穩定者,監測間期服用劑量也不應超過4~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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