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獻記載灸的禁忌頗多,如日月、時辰、食物、氣候、臨時情況等均有禁忌,禁灸的穴位就有45穴之多。從現代的知識來看,有些是不需要禁忌的,在原來禁灸的穴位上施灸,反而有切實的效果。如鳩尾治癲癇,隱白治血崩,心俞治夜夢遺精,少商治鼻衄,犢鼻治關節炎等。但有些禁忌是有道理的,如啞門、睛明、攢竹、人迎等穴不宜灸,飢飽渴醉也不要施灸。現將一般禁灸的原則大致歸納如下:
灸法的禁忌證
臨時情況的禁忌:大體與針法相同,不宜在風雨雷電、奇寒盛暑、極度疲勞、情緒不安、大汗淋漓、婦女經期之際施灸(治大出血例外)。
病症方面的禁忌:如有些傳染病、高熱、昏迷、抽風期間,或極度衰竭,形瘦骨立,呈惡病質之垂危狀態,自身已無調節能力者,不宜施灸。
部位的禁忌:凡顏面部不用直接灸法,以防形成瘢痕,妨礙美觀。關節活動處不宜用瘢痕灸,以防化膿、潰爛、不易癒合。此外,大動脈處、心臟部位、靜脈血管、肌腱淺在部位、妊娠婦女的腰骶部、下腹部以及乳頭、陰部、睪丸等處均不宜施灸。
以上不過舉其大概。如用變通辦法,用艾卷灸、間接灸等,則有些部位仍可溫灸。如遇急病、危症,應靈活機動,酌情施行,不可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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