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糖皮質激素類製劑是面板科常用的外用藥之一,但近年來臨床上由於濫用,已造成許多患者的恐懼。
一、外用糖皮質激素類製劑
臨床上常將其分為超強效、強效、中效和弱效4類。
超強效激素和強效激素適用於重度、肥厚性皮損。如:丙酸倍氯米鬆軟膏、 滷米鬆乳膏、醋酸氟輕鬆軟膏等。
中效激素適合輕中度皮損。如:丁酸氫化可的鬆軟膏、丙酸氟替卡鬆乳膏、 曲安奈德乳膏等。
弱效激素適用於輕度及中度皮損。常用弱效激素有:地奈德軟膏、醋酸氫化潑尼鬆軟膏、醋酸地塞米松軟膏等。
二、適應證、禁忌證
1.適應證: 皮炎溼疹類面板病、紅斑鱗屑性面板病、自身免疫性面板病、面板血管炎、非感染性肉芽腫、白癜風、斑禿、增生性瘢痕等。
2.禁忌證: 對糖皮質激素或其基質等成分過敏是絕對禁忌。各種感染性面板病。
三、不良反應
長期大量應用可能誘發或加重區域性感染、面板萎縮、毛細血管擴張、多毛、色素改變等。
四、注意事項
1.初始強度選擇: 選擇外用激素需要考慮的首要因素是面板病的種類和皮損的性質。原則上是首先選擇足夠強度激素中的最小強度的激素。一般角化、苔蘚化或肥厚的皮損以及盤狀紅斑狼瘡、白癜風、斑禿、大皰性類天皰瘡等疾病的皮損應首選強效激素;輕度的紅斑、微小丘疹或脫屑性皮損,尤其面部、眼周、頸部、腋窩、腹股溝、股內側、陰部等身體柔嫩部位的皮損首選弱效激素。
2.超強效激素和強效激素不應大面積長期使用,一般連用不宜超過2周;一般不應在面部、乳房、陰部及皺褶部位使用。
3.妊娠或哺乳婦女:權衡利弊慎用。
4.嬰幼兒、兒童及老年人: 一般選擇弱效、中效或軟性激素如糠酸莫米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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