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病嚴重影響人類正常工作和生活,而神經根型頸椎病在各型別頸椎病中佔較多比例。隨著對神經根型頸椎病認識的不斷深入,該病診斷和治療的規範化愈加重要。北京市科委2010年在"骨科常見疾病診療規範及康復技術研究"重點專案中對"神經根型頸椎病診療規範化研究"予以立項,本共識在這一立項資助下完成。
本共識的形成過程:在廣泛檢索近年來國內外高質量相關文獻並參考我國現有的頸椎病相關診療規範的基礎上形成草案,同時應用改良Delphi法收集專家反饋意見,並在專家組成員所在醫院試行、取得相關資料;專家組圍繞草案內容、反饋意見以及試行取得的相關資料進行了多次深入研討,不斷進行修訂和完善,歷時3年最終形成本共識。
本共識旨在為我國廣大臨床工作者提供適合我國國情並符合診療規範化要求的指導意見。
一、概述
神經根型頸椎病是指由於頸椎間盤、椎間關節退行性改變累及相應節段頸神經根而出現根性壓迫或刺激的相應症狀和體徵。其中退行性改變的病理特徵主要為頸椎間盤退變突出、相應節段椎體後緣骨贅形成或鉤椎關節骨質增生等。其發病多為單側,但亦可為雙側,多見於40~60歲人群,起病緩慢,以長期伏案工作、機動車駕駛員及長時間低頭等不良姿勢者多發。多數患者的自然病史具有自限性,症狀可自行緩解。
二、臨床表現
(一)症狀
1、特徵性症狀為單側或雙側沿神經根支配區的上肢麻木和(或)放射痛。
2、頸部疼痛和發僵常為最早出現的症狀,還可伴有肩部、肩胛內側緣或胸背部疼痛,頸部活動、咳嗽、噴嚏及深度呼吸時可使疼痛加重。
3、頸部活動時可有彈響感。
4、上肢自覺沉重,無力,有時持物墜落。
5、可有血管運動神經的症狀(如手部腫脹感),晚期可有肌萎縮及肌束顫動。
(二)體徵
1、受累神經根所支配區域感覺改變、肌力減弱、肌肉壓痛和腱反射減弱或消失,痛點封閉無明顯效果。
2、頸部僵直、活動受限,患側頸部肌肉緊張,棘突、棘突旁、患側背部的肌肉可有壓痛,椎間孔部可有壓痛並可使上肢疼痛加重。
3、臂叢牽拉試驗:一手扶持頸部做對抗,另一手將患肢外展,反向牽拉,若有患側上肢放射痛或麻木者為陽性。
4、壓頸試驗/椎間孔擠壓試驗:患者頭略後仰或偏向患側,用手向下壓迫頭部,患側上肢出現放射痛者為陽性。
5、頸部牽拉試驗:上牽頭顱,頸及臂痛有緩解者為陽性。
6、頭部叩擊試驗:一手平置於患者頭部,另一手輕叩擊手背。頸部不適、疼痛或上肢(一側或兩側)痛、痠麻者為陽性。
7.定位神經根受壓迫(在椎間孔區域為主)所導致神經損害的症狀和體徵(表1)。
(三)輔助檢查
1、X線:
病變節段椎間隙變窄,椎體上、下緣及鉤椎關節部骨質增生或形成骨贅;側位片可見頸椎序列改變;過伸、過屈側位片可有頸椎不穩定;雙斜位片可見頸椎椎間孔骨質增生或變窄。
2、MRI:
病變節段椎間盤退變突出,後縱韌帶、黃韌帶增厚,椎體後緣、鉤椎關節骨質增生或骨贅形成,一側或雙側神經根及部分硬膜囊受壓,可伴有脊髓區域性高訊號改變。
3、CT:
可以顯示病變節段椎體後緣、鉤椎關節骨質增生或骨贅形成以及是否存在後縱韌帶骨化情況。
4、肌電圖(EMG):
對於MRI提示多節段病變患者,有助於明確責任神經節段;並有助於與其他神經病變相鑑別。
三、診斷
1、存在定位性神經根性壓迫表現,典型的根性症狀和體徵,且範圍與頸脊神經根所支配的區域一致。
2、臂叢牽拉試驗或壓頸試驗陽性。
3、X線及CT檢查提示由於頸椎退行性改變而形成神經根周圍的骨質增生或骨贅,或椎間孔狹窄表現;MRI檢查提示神經根受壓。
4、除外肩周炎、胸廓出口綜合徵、網球肘及頸椎骨實質性病變(如TB、腫瘤等)等以上肢疼痛為主的疾患。
需要說明和強調的是,神經根型頸椎病的診斷需要臨床症狀、體徵和輔助檢查結果相互符合才能成立;頸痛伴或不伴雙上肢根性症狀時,應考慮是否存在C4神經根型頸椎病的可能。
四、鑑別診斷
(一)具有頸部、肩部及(或)上肢疼痛、麻木等表現的疾患
1、頸肩部肌筋膜炎、肩周圍炎:
為慢性勞損性疾病,與長時間的不良姿勢和年齡有關;表現為非特異性的肩臂部疼痛,可通過細緻的體格檢查、根性的疼痛及感覺異常鑑別。
2、胸廓出口綜合徵:
由於頸叢神經根受到頸肋、束帶、前斜角肌的壓迫或鎖骨下血管壓迫C8、T1神經根所致,下頸椎處的血管雜音和X線顯示頸肋有助於診斷本病。
3、進行性肌萎縮:
具有進行性、對稱性、以近端為主的弛緩性癱瘓和肌肉萎縮為特徵的下運動神經元疾病,且具一定的遺傳性;肌肉萎縮多自手的小肌肉開始,腱反射消失,可伴誘發性背部"肌肉震顫"表現,但無感覺障礙;胸鎖乳突肌肌電圖有助診斷。
4、尺神經炎:
表現為無名指、小指麻木和手內在肌萎縮,可有肘部外傷病史;肘部神經溝處壓痛,尺管Tinel徵陽性,有時可觸控到索狀變性的尺神經,且無前臂麻木。
5、肱骨外上髁炎:
又稱"網球肘",肘部外上方區域性疼痛,用力時加重;多有肘部反覆屈伸、旋轉用力勞損史,肱骨外上髁處壓痛陽性,Mills徵陽性。
6、腕管綜合徵:
由腕管內容積減少或壓力增高,使正中神經在管內受壓引起;以橈側3~4個手指麻木、疼痛,拇指外展、對掌無力,動作不靈活為主要表現;腕管Tinel徵陽性,Phalen徵陽性。
7、心絞痛:
可有肩背部劇烈疼痛,常伴心前區疼痛及胸悶氣短表現,而心電圖有明顯改變,服用硝酸甘油類藥物可以緩解症狀。
(二)其他型別的頸椎病
1、頸型頸椎病:
枕部及頸肩部疼痛,頭頸活動受限,頸肌緊張,多無上肢症狀;X線檢查可見頸椎序列改變及退行性變。
2、脊髓型頸椎病:
上肢無力、不靈活,下肢無力、步態不穩,嚴重者伴有大小便功能障礙,四肢腱反射亢進,肌張力增高,病理徵陽性,MRI檢查提示有明顯的頸椎退行性脊髓壓迫。
3、交感型頸椎病:
頸性眩暈並與體位改變相關,同時可有心悸、血壓不穩或視物不清等多種症狀;X線檢查可見頸椎椎間不穩表現。
(三)頸椎骨實質性病變
1、頸椎結核:
既往不明原因發熱、盜汗、乏力病史,體重下降等中毒症狀,夜間疼痛或持續性疼痛明顯,影像學檢查可見椎間破壞為主要表現,可形成後凸畸形或頸椎病變節段序列差。
2、頸椎腫瘤:
頸部疼痛,呈持續性、漸進性加重表現,可伴有運動、感覺障礙。影像學檢查可見椎體骨質破壞,腫瘤組織可壓迫入椎管內等。
五、評價標準
對神經根型頸椎病患者的臨床狀況有必要進行治療前、治療後的量化評估,常用的評分標準包括VAS疼痛評分、NDI頸椎功能障礙指數、Odom臨床療效評定標準。
六、治療及預防
(一)非手術治療原則
適用於診斷明確、症狀較輕或出現時間較短者,為手術治療的基礎。
1、頸部制動:
症狀較輕或站立活動時應佩帶頸託制動;症狀較重或臥位休息時推薦平臥硬板床制動並使用低硬枕,治療期間應儘可能臥床,並減少坐位時間及屈頸動作,時限為1~3周。
2、物理治療(選擇性推薦):
持續枕頜帶牽引、鍼灸治療、紅外線頻譜照射等改善症狀。
3、藥物治療:
有助於急性期減輕神經根型頸椎病引起的症狀,建議時限2周。主要藥物:(1)非甾類消炎鎮痛藥(NSAIDs)、COX-2抑制劑、阿片類止痛藥物;(2)神經營養藥物;(3)肌肉鬆弛劑(選擇性推薦);(4)脫水藥物(選擇性推薦);(5)類固醇類藥物(選擇性推薦);(6)活血化瘀類中藥(選擇性推薦)。
4、心理治療:
對於病程較長者應予以重視,必要時予抗抑鬱治療。
(二)手術治療
1、手術適應證:
(1)頸肩痛明顯,疼痛、麻木向一側或雙側上肢放射持續8周以上經保守治療無效者,或患者明確要求;(2)頸肩痛及上肢的麻木、疼痛反覆發作半年以上,嚴重影響工作、生活,近期加重者;(3)有明顯上肢放散痛、麻木,並伴一側肌肉萎縮及肌力下降,影像學檢查顯示病變節段頸椎間盤突出或椎體後緣、鉤椎關節骨贅形成壓迫神經根或硬膜囊者,或病變節段明顯椎間不穩定者。
2、手術禁忌證:
(1)有嚴重內科疾病者;(2)年老體弱不能耐受手術者;(3)有精神疾患或更年期神經官能症者;(4)有嚴重四肢廣泛的肌肉萎縮及脊髓功能障礙者。
3、手術方式:
(1)頸前路開放手術:包括頸椎前路椎間隙減壓+融合術、頸椎前路椎體次全切+融合術、頸椎前路椎間隙減壓+動態非融合器植入術、頸椎前路椎間隙減壓+人工頸椎間盤植入術。(2)頸後路開放手術:包括頸椎椎板切除減壓術、頸椎椎板擴大成形減壓+神經根管減壓術、區域性神經根減壓術。(3)經皮微創手術:包括經皮微創頸椎間盤射頻消融術、經皮微創頸椎間盤鐳射減壓術。
(三)預防
1、避免或糾正不良體位姿勢。
2、適度的體育鍛煉及功能訓練(如背部張力帶結構鍛鍊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