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息與營養
2、抗結核藥物治療
療程一般為12個月,初治輕症患者可適當縮短療程,但不短與9個月,有時需適當延長療程,抗結核藥物應用原則和方案詳見“肺結核的化學治療”。
3、胸腔穿刺抽液
抽出胸液可使肺復張,減少因纖維素沉著引起的胸膜增厚,粘連而改善呼吸功能,抽液量應根據液量多少及患者耐受情況而定。極少量積液可不抽取,或只做診斷性穿刺,中量以上積液應及早抽液,每週2~3次,每次抽出液量不宜超過1000ml,抽液不應過多過快,以免發生肺復張性肺水腫及迴圈衰竭。
4、糖皮質激素的治療
急性結核性滲出性胸膜炎中毒症狀較嚴重,胸腔積液較多,可在化療及抽液治療同時應用潑尼鬆治療,每日30~40mg,待體溫正常,全身中毒症狀消除,胸液逐漸吸收後漸減量,一般療程為4~6周,治療時要注意激素的禁忌症和副作用,對胸膜炎已轉為慢性者,不宜使用激素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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