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痙攣症由美國醫生Gibbs等首次命名,直到1989年國際抗癲癇聯盟有關癲癇及癲癇綜合徵的分類中才將其定義為一種新的癲癇綜合徵,稱為West綜合徵。認為其是一種伴發兩側半球非對稱性“高度節律失調”腦電圖特徵的症狀性或隱源性癲癇,屬全身發作性癲癇。現一致同意將嬰兒痙攣症分為症狀性和特發性兩大類。
50%-77%的嬰兒痙攣症在出生後3-7月發病,93%在2歲前發病,2歲後發病者約為2%,部分患者在出生後數天至數週出現孤立的、不規則束性肌痙攣發作。
1、臨床表現:體軸性痙攣發作為嬰兒痙攣症最先出現的發作形式,多在覺醒時出現。痙攣開始時表現為肌肉收縮,持續0.5~2秒,緊接著是強直,一般持續10秒。肌收縮前常伴隨一聲尖叫、或大笑。痙攣可僅累積頸部,表現為微微點頭,也可出現上肢上舉或表現為眼球運動受限。在同一部位反覆發作是診斷要點。肌痙攣表現有屈曲和伸性痙攣兩種,可交替出現。伸性痙攣表現為突發的頸部和下肢末端伸直,上臂伸展內收。屈曲性痙攣僅表現為頸部、四肢末端屈曲,上肢的內收,呈蝦米樣。有12%~42.3%的病人在嬰兒痙攣症出現前或同時伴有其他型別癲癇,包括部分性和全身性發作。同時會出現智、體及精神的發育遲滯。
2、腦電圖特徵:發作期主要改變有:短程低頻腦波;多向棘波;瀰漫性慢波或尖慢波;雙側顳枕區高幅雙向尖波;爆發性高幅非典型棘波繼以短程低頻快節律。發作間期的典型腦電圖特徵是高度節律失調。
3、4/5的嬰兒痙攣症在CT、MRI、誘發電位、SPECT、PET等檢查中可有陽性發現。
嬰兒痙攣症與Lennox-Gastaut綜合徵的鑑別十分困難,因為很多症狀性嬰兒痙攣症都會演變成Lennox-Gastaut綜合徵,但後者還具有其他發作形式以及慢棘-慢或尖波腦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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