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A可有效清除患者體內的HCV,改善或減輕疾病程序,達到治癒目的。2015年6月30日美國肝病學會發布丙型肝炎診治指南,為臨床規範合理使用DAA提供依據,同時明確丙型肝炎患者治療前、治療中及治療後的監測指標,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治癒。隨著臨床上DAA已逐漸廣泛開展應用,規範合理使用DAA及監測指標的完善刻不容緩。
治療方案
初治患者
慢性丙型肝炎(CHC)初治患者,基因1、4、5、6型首推複方單片Harvoni(ledipasvir+sofosbuvir),療程12周,合併肝硬化的患者療程增至24周;或者選用sofosbuvir+利巴韋林(ribavirin,RBV)療程24周,若加用simeprevir,療程縮至12周,干擾素耐受患者可加用聚乙二醇干擾素(PEG-IFN)(sofosbuvir+PEG-IFN+RBV)方案,現有臨床資料顯示基因1、4型也可選用片劑組合ViekiraPak(paritaprevir+ritonavir+ombitasvir+Dasabuvir,PrOD)+RBV或者複方單片PrO(paritaprevir/ritonavir/ombitasvir)+RBV,無肝硬化患者療程12周,肝硬化患者延至24周。基因2型使用sofosbuvir+RBV治療12周,肝硬化患者延長至16周。基因3型推薦sofosbuvir+PEG-IFN+RBV治療12周,干擾素不耐受僅使用sofosbuvir+RBV治療患者,療程需增至24周。
經治患者
未使用DAA治療的經治患者推薦複方單片Harvoni,療程12周;或PrOD+RBV,基因1a型患者療程12周,基因1b型患者不加用RBV治療12周;或sofosbuvir+simeprevir,療程12周。合併肝硬化患者療程增至24周,或聯合RBV時維持12周療程。經PEG-IFN聯合DAA治療失敗的患者,指南建議篩查相關耐藥位點,慎重選擇治療方案。已知的不同藥物的耐藥位點資訊見表1。其中非結構蛋白酶3區(NS3)的Q80K多型性在基因1型中較常見,對simeprevir耐藥,繼而產生低應答率;非結構蛋白酶5A區(NS5A)若不存在耐藥位點,可用Harvoni+RBV方案;若存在NS5A耐藥位點但未檢測到NS3區耐藥位點,可用sofosbuvir+simeprevir方案。因此,經治患者治療前篩查預存耐藥位點具有一定的臨床指導意義,同時也為治療失敗患者提供其他有效治療方案。
檢測指標
治療前
感染CHC可能無明顯症狀,大多數被感染者並不知情。因此注射吸毒或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陽性的男同性戀等存在高風險的人群建議每年進行HCV檢測,首先進行HCV抗體檢測,一旦血清檢測結果呈陽性,可結合HCVRNA檢測來斷定是否感染。
抗病毒治療前12周內完善以下實驗室檢測:
丙型肝炎基因型和基因亞型;HCVRNA定量;全血細胞計數(Completebloodcount,CBC);國際標準化比值(INR);肝功能指標(白蛋白、TBiL和DBiL、ALT、AST、ALP水平);腎小球率過濾(glomerularfiltrationrate,GRF);使用干擾素者需檢測促甲狀腺激素(thyroidstimulatinghormone,TSH)。
對於丙型肝炎特殊人群需特異性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案來控制疾病的進展,警惕不良反應。HIV/HCV共感染者需評估藥物間的相互作用,為確定治療方案提供依據。若使用simeprevir,其與抗逆轉錄病毒藥物間存在相互作用,與efavirenz、darunavir、etravirine等藥物聯合使用時顯著降低simeprevir的血藥濃度。肝移植患者常應用的質子泵抑制劑,會減弱ledipasvir的吸收。對於育齡婦女在接受含RBV抗病毒治療方案前,建議做血清妊娠檢測,同時避免懷孕,直至停止用藥半年後。
治療中
抗病毒治療中應注意臨床監測及電話隨訪以確保藥物依從性,同時監測不良事件的發生和新處方藥可能發生的藥物間相互作用;治療4周時應檢測CBC、肌酐水平、計算GFR、肝功能指標作為臨床評估。接受干擾素治療的患者每12周檢測TSH。服用RBV的患者檢測CBC,監測藥物的毒性作用。若治療期間HCVRNA檢測不到或者水平不持續升高,抗病毒治療方案不應中斷。若治療4周時ALT值升高10倍以上應及時終止治療,或者雖然ALT值未升高10倍以上但是伴隨乏力、噁心、嘔吐、黃疸及膽紅素、ALP或INR升高時也應該終止治療,不伴隨這些症狀時應在6周和8周時重複檢測,如檢測指標持續升高,同樣應考慮終止治療。治療4周後HCVRNA定量陽性,2周後重複檢測HCVRNA定量,當治療6周時或更長時間HCVRNA定量數值升高10倍,則應終止治療,避免後續治療出現交叉耐藥,保證治療的有效性。
治療後
最終未獲得病毒學應答的患者應每半年到一年定期監測肝功能、CBC、INR等指標評估疾病進展情況。處於進展期肝纖維化(F3或F4)的患者建議每半年進行超聲檢查,監測肝癌的發生。肝硬化患者應行內鏡檢查監測食管靜脈曲張。進展期及肝硬化患者儘管達到了持續病毒學應答,但是依然有復發的可能,因此需定期監測。使用過sofosbuvir或simeprevir的基因1a型患者或者使用過NS5A類藥物的基因1型患者可做相關基因檢測以便後續治療方案的選擇。
獲得持續性病毒學應答且不合並進展期肝纖維化的患者(F0~F2)隨訪同健康人群。但當存在持續性HCV感染風險或存在無法解釋的肝功能異常進展時需檢測HCV核酸來評估是否為HCV復發或者再感染。存在進展期肝纖維化(F3或F4)患者建議每年兩次超聲檢查監測肝癌的發生。肝硬化患者需行內鏡檢查監測靜脈曲張,並及時治療和隨訪。同時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如糖皮質激素、抗代謝藥物、化療藥物等)患者的隨訪同健康人群,不建議預防性隨訪監測HCV復發。
小結
DAA應答率高、副作用低,具有廣泛臨床應用前景,在中國已開展臨床試驗,不久也將應用於臨床。鑑於DAA存在耐藥性,尤其是我國存在難治型及治療失敗的患者,需規範合理使用DAA,完善監測指標,定期監測來提高療效同時減少耐藥的發生,優化選擇治療方案,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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