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1型 無IFN的方案1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sofosbuvir(400 mg)和ledipasvir(90 mg)無IFN的固定劑量聯合方案治療,每日服用一次單片藥物(A1)。
無肝硬化的患者,包括初治和經治患者,應採用這一固定劑量聯合方案治療12周,不應用利巴韋林(A1)。
對於無肝硬化的初治患者,如果基線時HCV RNA水平低於6×106(6.8 Log)IU/mL,治療可縮短至8周。在等待表明該範圍內HCV RNA測定水平的準確性價值以及現實確認8周治療足以獲得較高的SVR率之際,對此應加以謹慎,特別是對於F3期纖維化的患者(B1)。
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包括初治和經治患者,應採用這一固定劑量聯合方案治療12周,每日應用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A1)。
禁忌應用利巴韋林或對利巴韋林耐受性差的代償期肝硬化患者,應接受固定劑量的sofosbuvir和ledipasvir聯合方案治療24周,不應用利巴韋林(B1)。
對於代償期肝硬化經治患者以及存在不利於應答的預測因素,諸如血小板計數<75 ×103/μl的患者,應用固定劑量的sofosbuvir和ledipasvir及利巴韋林聯合方案治療,可延長至24周(B2)。
基因1型 無IFN的方案2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ombitasvir(75 mg)、paritaprevir(12.5 mg)和ritonavir(50 mg)單片藥物(2片,每日一次,隨食物服用)以及dasabuvir(250 mg)(1片,每日2次)的無IFN的固定劑量聯合方案治療(A1)。
無肝硬化的1b亞型感染患者應接受這一聯合方案治療12周,不應用利巴韋林(A1)。
有肝硬化的1b亞型感染患者應接受這一聯合方案治療12周,每日應用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A1)。
無肝硬化的1a亞型感染患者應接受這一聯合方案,治療12周,每日應用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A1)。
有肝硬化的1a亞型感染患者應接受這一聯合方案,治療24周,每日應用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A1)。
基因1型 無IFN的方案3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每日sofosbuvir(400 mg)和每日simeprevir(150 mg)的無IFN的聯合方案,治療12周(A1)。
對於肝硬化患者,基於應用無IFN的其他聯合方案的資料,推薦加用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B1)。
對於禁忌應用利巴韋林的肝硬化患者,必須考慮將治療時間延長至24周(B1)。
基因1型 無IFN的方案4
基因1型HCV感染患者可應用每日sofosbuvir(400 mg)和每日daclatasvir (60 mg)的無IFN的聯合方案,治療12周(A1)。
對於肝硬化患者,基於應用無IFN的其他聯合方案的資料,推薦加用每日基於體重的利巴韋林(<75 kg或≥75 kg的患者分別為1000或1200 mg/d)(B1)。
對於禁忌應用利巴韋林的肝硬化患者,必須考慮將治療時間延長至24周(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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