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川崎病需要住院治療多久?恢復到什麼情況就可以出院了?
一般川崎病病人住院10到14天,體溫下降到正常,症狀消失,複查各項指標如血常規、CRP及肝功能等基本正常,就可以出院。合併冠脈瘤者,需要調整好抗栓藥物的用量後出院。
2、出院之後還需要繼續服藥嗎?服藥原則是什麼?到什麼標準才能停藥?
若無冠脈損害,出院後需要一直口服阿司匹林(ASP),一般3個月停藥。有冠脈損害者,ASP一直服到冠脈恢復正常。冠脈損害導致冠脈瘤者,需加用抗栓藥物和防止心肌重構的藥物。
3、隨訪複查的原則是什麼(是否根據對冠脈損傷程度的不同而制定不同的隨訪方案)?複查要做哪些檢查專案?
川崎病需要長期隨訪,主要是看冠脈有無受累。一般出院後1、2、3、6、12月及每年最好複查一次。常規隨訪專案為血常規、心電圖和超聲心動圖。若合併冠脈瘤,急性期需做雙源CT的冠脈造影,3個月後,需做經導管冠脈造影,詳細檢查冠脈病變的嚴重程度,確定診療方案。具體方案如下:
川崎病合併冠狀動脈損害的分級管理方案
川崎病隨訪:1、2、3、6、12個月及每年隨訪1次。
Ⅰ級:無冠狀動脈瘤(2周後)。
口服ASP3個月,不必限制活動。
Ⅱ級:一過性冠狀動脈擴張,1個月時消退。
管理同Ⅰ級。
Ⅲ級:冠狀動脈輕度擴張,內徑小於4mm, 1個月時仍擴張。
ASP用至冠狀動脈恢復正常後3個月。適當限制活動。
Ⅳ級:中等大小冠狀動脈瘤,內徑介於4-8mm。
抗血栓治療,禁止劇烈活動。
Ⅴ級:巨大冠狀動脈瘤,內徑大於8mm。
抗血栓治療,禁止任何活動,必要時做冠狀動脈造影。
Ⅵ級:冠狀動脈狹窄、心肌缺血。
臨床症狀有心絞痛,ECG顯示缺血性改變,超聲顯示有血栓形成、節段運動異常。儘可能進行冠狀動脈造影,明確患病部位和程度。管理同Ⅴ級。
4、川崎病患兒如何打疫苗?
一般要求11個月後,簡單記憶一年後,再按時接種疫苗。
5、川崎病會復發嗎?
會復發。複發率為2%-3%,同胞發病1%-2%。
感染是川崎病的常見誘發因素,積極防治任何部位的感染,可以有效預防復發。
6、孩子在日常活動中能不能隨意運動?還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嗎?
川崎病孩子若無冠脈損害,可以自由活動;若合併輕度冠脈損害,儘量避免劇烈活動;若合併中重度冠脈損害,尤其服用抗栓藥物者,禁止任何活動。
7、得過川崎病的孩子成年後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是否增高?
得過川崎病的孩子成年後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是增高的。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