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症(Phobia,phobic neurosis)是以恐怖症狀為主要臨床相的一種神經症。患者對某些特定的物件產生強烈和不必要的恐懼,伴有迴避行為。恐懼的物件可能是單一的或多種的,如動物、廣場、閉室、登高或社交活動等。患者明知其反應不合理,卻難以控制而反覆出現。青年期與老年期發病者居多,女性更多見。國外報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為77‰,我國各地調查患病率的平均值為2‰左右。
臨床表現:恐怖症通常急性起病,以面對某一物體或處境爆發一次焦慮發作為先驅,患者雖知這種恐怖是過份和不必要的,但不能剋制,不接觸或脫離所恐怖物件時,則表現正常,因此,常伴有迴避行為。恐怖物件可歸納為三類:
一、處境恐怖:對街道、廣場、公共場所、高處或密室等處境恐懼,因此不敢出門,而回避這些場所。
二、社交恐怖:對需要與人交往的處境感到恐怖而力求避免,公共場合不敢講話,或者面紅耳赤,不敢與人目光交流對視。如與人交談等。
三、單純恐怖:如對針、剪、刀、筆尖等物體發生恐怖時稱銳器恐怖;對貓、狗、鼠、蛇等動物發生恐怖稱動物恐怖。
病因與發病機理:病因未明,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一、遺傳因素:Slater等(1977)報道患者的一級親屬中,20%的父母和10%的同胞患神經症,認為遺傳因素可能與發病有關。也有人指出:至今尚無證據表明遺傳在本病的發生中起重要作用。二、性格特徵:病前性格偏向於幼稚、膽小、含羞、依賴性強和內向。三、精神因素:在發病中常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例如某人遇到車禍,就對乘車產生恐懼。可能是在焦慮的背景上恰巧出現了某一情境,或在某一情景中發生急性焦慮而對之發生恐懼,並固定下來成為恐怖物件。對特殊物體的恐怖可能與父母的教育、環境的影響及親身經歷(如被狗咬過而怕狗)等有關。心理動力學派認為恐怖是被壓抑的潛意識的焦慮的象徵作用和取代作用的結果。條件反射和學習機理在本症發生中的作用是較有說服力的解釋。
治療:藥物治療結合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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