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兒外科 主治醫師 吉毅

  使用前須知:做心電圖(常規)或/和心臟彩超(常規)。排除心律失常、重度傳導阻滯、先天性心臟病等疾患;排除氣管炎、肺炎、哮喘。

  禁忌證:普萘洛爾作為一種已使用數十年的傳統藥物,其說明書上的禁忌證包括心臟病變(傳導阻滯)、氣道敏感性疾病、通氣困難或其他肺部疾病。

  用藥劑量:第一週1 mg/kg/天,分2-3次口服;此後根據患兒體重變化,按照2mg/kg/天劑量,分2-3次口服。

  用藥方法:餵奶後10~15分鐘喂藥,將藥片碾碎,放在湯匙中,用10mL糖水或奶水(奶粉)溶解,一次性灌入口內。每天3次,間隔6~8h。如嬰兒不配合將藥水吐出,要設法按量補服。普萘洛爾應在白天進食後服用,<6周的嬰兒應至少4 h餵食1次,6周~4個月的嬰兒至少5 h餵食1次, 4個月的嬰兒至少6 ~8 h餵食1次。進食後服藥可予避免發生低血糖。口服心得安後,血漿半衰期(plasma half-life)為3~6 h。

  家長鬚知:服藥後可能出現腹瀉、低血壓、心動過緩、低血糖、氣管痙攣等併發症。腹瀉嚴重者,需停藥,待症狀完全消失、適應後再服。如誘發氣管或支氣管痙攣、哮喘,需立即停藥,且不能繼續用藥。低血壓與心動過緩一般無主觀症狀,不需要處理。需定期監測血糖,用藥1周後複查血糖,此後每1-2月複查1次,一旦出現低血糖,立即停藥。治療期間,可以正常接受疫苗接種。如因感冒出現高熱和咳嗽,需暫時停藥,待感冒痊癒後繼續服藥。其他特殊情況,需隨時複診。

  治療後反應:普萘洛爾的有效率可高達90%以上。口服普萘洛爾後1 周,瘤體顏色開始變淡、萎縮變軟。治療3 個月後,大部分瘤體明顯萎縮。至1 歲時,瘤體基本消退,表面可遺留毛細血管擴張。明顯的變化見於用藥後的前8周和患兒6個月時。

  療程:普萘洛爾對血管瘤的作用在第1周時最明顯,其後的改善速度緩慢,有時甚至出現停滯期。原因可能是早期推測的血管收縮作用,而藥物對血管瘤分子標誌物的作用在臨床上的表現並不明顯。但藥物治療必須持續至少6個月,因為過早停藥會導致反彈。

  停藥標準:血管瘤完全消退,或年齡超過1歲,血管瘤增殖期結束。嚴格按照醫生的醫囑進行服藥,除外出現嚴重併發症或其他系統疾病,不擅自減量或停藥,對避免復發或反彈至關重要。

  停藥方法:前2周次數減半,後2周劑量減半,停藥。觀察1個月,如無反彈,完成停藥;如反彈,按原方案繼續服藥1個月或更長時間。

  安全性:研究證實,普萘洛爾不影響IH患兒的生長髮育,也不影響患兒生長激素的分泌。在心理學方面,有學者研究證實,口服普萘洛爾不影響患兒的心理髮育。普萘洛爾的安全性受到來自各國學者的廣泛認同。目前,美國兒科醫師協會、美國面板病醫師協會推薦普萘洛爾為治療進展期難治性嬰幼兒血管瘤(中、高危嬰幼兒血管瘤)的首選藥物之一。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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