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感染科 主任醫師 劉拉羊

  前面講過慢性乙型肝炎治療的起點,即什麼時間治療、什麼情況下治療,我們的建議是轉氨酶升高時治療效果好,也就是專業上所說的免疫清除期治療,當然不能一概而論;有些特定情況下可靈活掌握,包括轉氨酶不高但B超有明顯異常者、年齡較大者、家族中有不良肝病結局者。

  符合治療條件者如何選擇藥物也是能否達到治療目標的重要因素,目前抗病毒治療的藥物包括干擾素類和核苷類兩大類,核苷類又包括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替比夫定和恩替卡韋四種;干擾素的優點在於療程明確,複發率低,但又存在治療不方便、有一定副作用、部分情況下不能應用等缺點,所以適合於慢性乙型肝炎初治的病人、處於生育年齡階段、肝功能損害不重的病人。

  核苷類抗病毒藥物的優點在於服用方便、無副作用、乙肝病毒下降快等;但其主要缺點在於療程不確定,用藥時間最少在2~3年以上,而且必須達到E抗原血清轉換後才可以停藥,停藥不當復發機會很高,對於E抗原陰性慢性乙型肝炎即所謂“小三陽”病人來說由於無該項指標,所以無明確停藥時間。所以對於慢性乙型肝炎病人來說,在抗病毒治療前一定要明確上述情況,根據自己的病情、工作、生活及特別的生理需求確定應用那種抗病毒治療方案,切忌在不瞭解細節的情況下匆忙選用治療方法,為以後的治療增加不必要的麻煩。目前在門診有許多生育年齡患者服用核苷類藥物數年,肝功能及乙肝病毒水平均正常,但E抗原為發生血清學轉換,現在要求妊娠,想停藥來徵求醫生意見,其實這種情況比較難處理,不停要擔心影響胎兒,停藥擔心病情反覆。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兩方面:

  1、當初治療時對療程瞭解不夠、對服藥對生育的可能影響未考慮。

  2、可能對上述情況都瞭解,但選擇適應症不理想,未達到預期的E抗原血清轉換。至於選擇那種核苷類藥物,應進一步細緻斟酌,總體來說應按照優化治療的原則:起點點優化(選擇好適應症和恰當的藥物),12周、24周優化(結合乙肝病毒下降程度維持治療或調正治療),四種核苷類藥物的各自優缺點即選擇注意事項下次再說。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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